【河北省】关于铸造产能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4 点击:849 文章来源: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管委会改革发展局:
为推动铸造行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加快对新增和置换产能的审核,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成熟一家、审核一家、公示公告一家”的原则,对有明确新建方案或产能置换方案,并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铸造产能管理和环保达标排放要求的建设项目,依据相关文件规定随报随审。
二、各市要统筹安排本地区新增或置换铸造产能计划工作,制定三年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置换企业清单。
三、各市上报的项目材料要详实具体,依据充分。三年工作计划请于8月15日前报送省厅装备工业处。
联系人:姜秀良,电话0311-87902541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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