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工信主管部门:
为鼓励工业企业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持续扩大制造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投资,推进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加快建设,依据《中共唐山市委办公室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建设40条支持政策(2020年修订)〉的通知》(唐办发〔2020〕18号)和《〈推进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建设40条支持政策(2020年修订)>实施细则》(唐环新办〔2020〕7号),现组织申报2021年唐山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补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奖补资金支持对促进产业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方向转型升级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已列为省、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
原则上支持近三年开工建设的项目,每个企业限报一个项目。已获得过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列入此次支持范围。
二、支持方式
采用“先投后补”方式,对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含京津转移工业项目),按照实际完成设备投资额(含相关无形固定资产投资)的5%给予奖补,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设备投资包括用于项目的设备器具购置、安装等形成固定资产的投资,以及与设备有关的软件、试验、检测等支出。
三、申报条件
项目承担单位在唐山市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能力,成长性较好,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项目实施地在唐山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关于加快建设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的意见》、《唐山市技术改造投资导向目录(2021—2022年)》。
四、申报材料
按照相关规定,资金申报资料需永久保存备查,请务必严格按照下列要求编制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不能出现漏编、多编、错编及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
1.2021年唐山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补资金项目情况表(见附件1);
2.《唐山市技术改造投资导向目录(2021-2022年)》符合条目;项目开工时间,项目目前形象进度实施进展情况;项目累计投资额,投资进度(%),其中项目设备实际投资额(不含税);有关数据与项目投资专项审计报告相符;
3.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见附件2),内附项目设备购置清单;
4.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项目单位鲜章,下同);
5.项目的备案(核准)、环评批复、土地审批、规划许可有关文件(复印件);无新增用地、土建的出具原土地审批、规划许可有关文件(复印件);
6.项目固定资产设备投资完成明细表(见附件3),按时间顺序排列;以及与项目固定资产设备投资完成明细表中对应的设备购置增值税发票、关键设备现场照片,按序号一一对应排放,进口设备需提供海关税务发票及相关资料;
7.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8.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截止申报日前项目投资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重点包括项目概况、项目实际投资总体情况、项目投资进度(%),项目设备投资核定情况(核准或备案日期之后的投资),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9.项目未获得市级财政资金支持情况说明;
10.项目单位同意税务机关提供设备、仪表仪器、软件产品、专利技术及设备改造等固定资产投资发票等相关资料的授权书;
11.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4);
12.项目承担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13.项目所在地工信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在建证明材料(见附件5)。
14.申报材料纸质版需蓝色胶装(封面格式见附件6,申报材料书脊标注“2021年**公司**项目”),电子版材料存入U盘(正文为word格式,附件为pdf格式,表格为excel格式)。
五、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按要求组织本地区项目申报,认真核实项目进展情况,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审核项目所有审批手续原件,筛选符合申报方向、条件成熟的项目,推荐上报项目须逐个出具项目在建证明材料。
2.项目申报采用属地管理,在项目申报、审核、评审管理过程中,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项目申报单位的信用信息进行审核,项目单位对项目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负责。
3.项目评审采取专家评审方式进行。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按照“谁申报谁负责”原则由项目所在地工信主管部门自行组织。
4.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统一汇总上报本地区推荐项目,于7月30日前将上报文件(含附件1汇总表)、项目申报材料(纸质材料3份,电子版U盘1份)报市工信局规划与科技处,过期不予受理。项目汇总表电子版(excel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planning221@163.com。
联系人:刘程林 5906531 李梅 5906532
附件2:**公司**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写要点)、附件4: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5:**公司**项目在建证明材料、附件6:封面
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