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工业节能诊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0 点击:949 文章来源: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全省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提升节能诊断服务能力和水平,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助推全省工业绿色低碳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工业节能诊断工作的认识
工业节能诊断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为满足工业企业节能与能效提升需求、深入挖掘企业节能潜力而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提高能源管理水平、促进工业绿色低碳发展的有效手段,也是实现持续、高质量发展,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的重要途径。各市和雄安新区在节能诊断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工业企业节能降耗、提质增效提供了很好的服务。多年来,我省工业结构偏重、用能总量较大,能耗“双控”任务艰巨,特别是国家提出“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以来,工业企业节能降碳压力进一步加大,节能诊断工作愈显迫切。因此,各地工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做好节能诊断工作,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落地落实。
二、抓紧组织开展2021年度节能诊断工作
对于各市上报的接受诊断意向企业和推荐诊断机构,在部分企业自行对接诊断机构的基础上,我们对没有对接诊断机构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按照“专业对口、地域就近”原则匹配了相应的诊断机构(附件1),请抓紧组织企业与第三方诊断机构对接,尽快开展诊断工作。附件1仅作为诊断意向企业与诊断机构对接的参考,企业和诊断机构可自行调整对接。列入计划的意向企业无特殊情况,原则上要于今年10月底前完成诊断工作。对接情况如有变化请及时报省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以便调整对接表。
各市要督促企业加快节能诊断工作进度,及时掌握相关情况,如有重大调整或问题及时向省厅报告,2021年10月30日前将工业节能诊断工作总结和诊断报告(纸质2份、电子版1份)报省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省厅将适时对各市节能诊断工作情况进行调研督导,对各市节能诊断工作进行通报。
三、谋划报送2021年度第二批节能诊断计划
在做好第一批节能诊断工作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实施今年第二批省级节能诊断计划,把钢铁、水泥、焦化和平板玻璃企业和拟创建绿色工厂企业做为重点,列入今年第二批诊断计划,力争2021年底前实现钢铁冶炼企业和焦化企业节能诊断全覆盖(2019年、2020年已做过节能诊断的视为完成)。请各市指导第二批诊断计划企业自行与第三方诊断机构(附件3)联系对接,省厅将不再统一安排。请将今年第二批节能诊断计划(按附件2格式)于2021年7月30日前报送省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四、对已报送的诊断计划表进行核实完善
按照省厅《关于做好2021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的通知》和《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各市基本按要求报送了第一批诊断计划,但个别市填报的计划问题较多,特别是计划表格存在漏填、错填、单位不统一等问题。请各市进一步对报送的第一批诊断计划进行核实完善,规范填写计划表格的所有项目,补全空缺项,统一单位(如《2021年度诊断服务意向企业名单》表中“是否是中小企业”栏要补全,“上年度综合能源消费量”栏中的单位统一用吨标煤),校对完善后请与第二批诊断计划一并报送。
五、强化节能诊断成果应用
一是要强化成果运用。对于近三年内完成节能诊断、实施了节能优化改造取得较好效果的企业,优先推荐申报绿色制造名单;对于拒不参加节能诊断且能效水平较差的企业,工信部门的相关资金、项目等政策将不予支持。鼓励第三方诊断机构主动与企业联系对接,提供高质量的诊断服务,对于优秀的服务机构,鼓励参与绿色制造名单申报企业的第三方评价;鼓励绿色制造名单申报企业对接优秀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和相关工业诊所做第三方评价报告;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节能诊断服务机构申报省工业诊所。二是要加大支持力度。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开展2021年优秀节能诊断报告评选,对评出的优秀节能诊断报告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对于按照节能诊断报告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优先列入工信部门的技改项目库并给予支持。鼓励各市根据工作实际在财政资金和相关政策上对工业节能诊断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电话:0311-87800251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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