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农业农村局,秦皇岛、沧州市海洋和渔业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
2021年省级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20年底通过冀财农〔2020〕154号文件提前拨付各市市本级,根据省政府第96次党组会议精神,研究提出了省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意见,已通过冀财农〔2021〕56号文件重新调整下达。为更好指导项目实施,确保政策有效落实,特制定《2021年省级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
各市要牵头制定全市的总体实施方案,县(市、区)制定的项目实施方案经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批复后,由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统一汇总作为市级方案附件,于2021年7月25日前正式行文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一式三份)。各具体项目方案编制要求详见各具体实施方案。
联 系 人:曹世茹,联系电话:0311-86256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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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1年省级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6月29日
2021年省级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
为更好指导省级农业产业项目实施,确保政策有效落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对标对表中央和我省对“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在确保粮食安全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前提下,一体化推进建设“四个农业”重点领域,以打造“12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100个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和一批高端精品”为抓手,有效强化资金统筹整合,深化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力促进我省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安排重点突出四个思路:一是聚焦“四个农业”,集中财力办大事。以“四个农业”为统领,强化资金统筹,集中财力支持优势产业中的重点领域、重大技术和关键环节,确保资金投向精准、安排使用高效、投入方式科学,持续增强现代农业发展的内生动力。二是改革资金使用方式,明确政府与市场边界。落实“大专项+任务清单”财政支农管理方式改革,以重大项目为载体,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重点支持涉及公共服务、科技、实验、示范等公益环节,同时撬动金融、社会资本投入,激发经营主体积极性。三是突出资金使用效益,强化绩效考核应用。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理念,以资金使用效益为导向,主要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贷款贴息等后补助方式,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开展事中、事后跟踪问效,探索考核结果应用机制,逐步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绩效管理体系。四是坚持巩固脱贫成果,保持政策总体稳定。资金安排继续向脱贫地区和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打造“一村一品”、“一县一特”,增加农民收入、巩固脱贫成果。
二、资金规模和投向
省级财政2021年安排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共74390万元,包括农业高质量发展38450万元、种业工程建设3000万元、农业节水奖补3000万元、科技农业建设6440万元、农业产业融合发展17500万元、品牌农业建设6000万元。
(一)农业高质量发展38450万元。重点以建设强筋小麦、优质谷子、精品蔬菜、道地中药材、优质专用葡萄、山地苹果、高端乳品、优质生猪、优质蛋鸡、特色水产等10个特色优势产业集群为抓手,以快速提升质量农业和绿色农业发展水平为焦点,加快推进我省农业结构调整,坚持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发展,大力发展优质高效农业,因地制宜发展立体农业、节水农业,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1.强筋小麦集群3000万元。发挥我省小麦加工和强筋小麦育种优势,积极调整小麦品种结构,推广节水小麦品种,扩大强筋小麦种植规模,替代普通小麦种植,推动石家庄、邢台、邯郸、保定等优势区内20个县(市、区)建设成方连片的规模化强筋小麦良种繁育基地,打造全国规模最大的强筋小麦示范区。资金重点用于新增加的成方连片、规模种植的优质强筋小麦种子补助。
2.优质谷子集群2450万元。发挥我省谷子产业在全国的比较优势,大力推广优质谷子新品种,推广旱作节水技术,替代品质一般、市场销路差的普通品种。在15个县建设绿色优质谷子标准化生产基地,培育名优小米品牌,带动全省优质谷子种植面积扩大,建设全国最大的小米集散中心,提升产业影响力。资金重点用于:新增加的成方连片种植的优质谷子种子补助;谷子全株收割机械、谷草打捆打包机械、烘干设备的购置和饲草储藏棚建设补助;沧州市沿河6县支持发展种植的谷子、冬油菜等特色作物的种子和耕种收作业补贴。
3.精品蔬菜产业集群4500万元。突出我省环绕京津区位优势,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现代都市农业和优质高效设施蔬菜,优化种植结构,推动蔬菜向设施化、规模化、精品化、产业化方向发展,着力打造环京津蔬菜供应基地和应急保障基地,增强冬春设施蔬菜供应保障能力,全面提升蔬菜品质和种植效益。资金重点用于发展设施蔬菜,支持新建、扩建标准化生产设施。
4.道地中药材集群2000万元。利用好安国药都影响力和我省以岭集团为龙头的中药加工企业优势,聚焦良种繁育体系建设、产品质量提升等关键环节,采取龙头加基地发展模式,突出道地品种,全产业链推进中药材产业发展。资金重点支持加快结构调整,新增成方连片标准化基地建设;建设太行山、燕山、冀中、冀南和坝上5个区域性质量追溯及全产业链服务中心。
5.优质专用葡萄集群2500万元。发挥我省北纬40度葡萄黄金产区优势,在怀涿盆地、燕山南麓唐秦地区和冀中南平原传统优势种植区,推广优质品种、建设标准化设施种植基地,提升葡萄品质,打造我国优质葡萄产区。资金重点用于结构调整,支持新建设施葡萄。
6.山地苹果集群2500万元。在冀中南浅山丘陵区、冀东北山区,聚焦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品种优化,全力打造河北苹果产业新“航母”。资金重点用于支持新建和改造提升规模化品牌化优质高效基地,扩大优质苹果种植面积。
7.优质生猪集群2500万元。按照中央部署要求,继续抓好生猪生产恢复,促进产业稳定发展。按照生猪养殖、产品深加工、市场营销全产业链发展要求,增强生猪产业竞争力。资金重点补助新建、扩建规模场的土建工程及购置配套设施设备,对年出栏达到3000头以上规模场给予一次性奖补支持。
8.优质蛋鸡集群1500万元。发挥我省蛋鸡良种繁育和规模饲养优势,因地制宜开展特色蛋鸡养殖,巩固扩大蛋鸡大省优势。资金重点支持新建、扩建规模化养殖场科技智能改造,补助鸡舍改造、自动化给料、饮水、粪污清理及环境控制系统等自动化提升环节。
9.特色水产集群1500万元。立足我省特色水产品育种优势和环绕京津的市场优势,重点打造黄骅、曹妃甸、昌黎等重要水产苗种生产集散地,建设一批高标准水产种业繁育基地。资金重点支持改扩建水产原良种繁育标准化生产设施。
10.高端乳品集群16000万元(奶业振兴专项资金)。根据《河北省奶业振兴规划纲要(2019-2025年)》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奶业振兴的实施意见》,重点支持规模奶牛场智能化标准化建设、高产奶牛核心群扩繁、维护奶农利益稳定生鲜乳收购、优质饲草基地建设等产业发展关键环节,切实提高奶牛群体单产水平和养殖效益,加快优质高产奶牛扩群速度,巩固提升奶业竞争力。
(二)种业工程建设资金3000万元。贯彻落实打好种业翻身仗有关决策部署,立足河北种业实际,以提升核心种源自给率和竞争力为目标,统筹当前与长远、发展与安全、国内与国际,实施种业提升工程,强化种业科技支撑,支持种业企业做大做强,提升种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推动我省种业创新发展。
1.特色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建设1200万元。按照“扶优扶强、突出重点,突出特色、分步实施”的原则,建设无极双高大豆、顺平鲜食玉米、磁县甘薯、平泉食用菌、安国中药材、高邑西甜瓜、鸡泽辣椒等7个良种繁育基地。重点支持对现有基地进行改造提升,新建扩建标准化生产设施。
2.特色种业育种创新600万元。以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体、科研院所为支撑,成立节水小麦、优质强筋小麦、鲜食玉米、双高大豆、高油酸花生、十字花科蔬菜、谷子、马铃薯、甘薯、食用菌、中药材、西甜瓜等12个特色种业创新联盟,重点支持开展新品种选育、筛选评价等工作。
3.畜禽良种繁育补贴1200万元。支持奶牛、肉牛、蛋鸡、肉鸡等主要畜禽品种种源繁育,重点支持国家核心育种场和国家畜禽良种扩繁基地良繁体系建设。
(三)农业节水奖补3000万元。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发挥旱作雨养种植在农业节水压采中的优势,重点在冀中南部地区,鼓励有关县(市、区)积极扩大旱作雨养实施面积。对按时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的先进县(市、区)实施奖励。
(四)科技农业建设资金6440万元。加快推进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视农业领域专家和人才培养引进,破解产业发展技术瓶颈,打通科技进村入户的通道,实现农产品生产由要素驱动向科技驱动转变。项目建设继续支持创新驿站、智慧农业发展,对引进农业科技人才在项目申报、实施等方面给予支持,建设形成体系完善、创新能力强的农业科技服务网络,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互联贯通,延伸到最基层,实现对特色优势产业技术服务全覆盖。
1.农业创新驿站建设2240万元。在全省各县围绕县域农业主导特色优势产业,省级支持创建64个集技术研发、引进集成、推广转化于一体的农业创新驿站,建立专家团队推动区域产业发展和服务新型经营主体的长效机制。资金重点支持专家团队开展科技服务、试验示范先进技术等环节。
2.智慧农业建设2000万元。积极推进农业特色产业数字化,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效率,优先在12个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布局发展智慧农业,支持20个县(市、区)建设智慧农业示范区;支持10个县(市、区)建设“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试点。
3.农业科研合作及科技引智应用2200万元。一是安排农业国际合作资金1300万元,围绕优质小麦、精品蔬菜、高端乳品等产业集群,通过引进利用国外(境外)农业种业资源,攻克一批种业“卡脖子”技术瓶颈,努力提升全省特色优势农产品质量,推动河北更多的农产品走向世界。资金主要用于国(境)外种质资源交流合作、种质资源保存、种质资源鉴定评价、种质资源试验、对引进资源育成的新品种进行示范及推广等。二是安排农业科技引智工程900万元,紧紧围绕12个特色优势产业集群打造,主动对接京津及其他省份高层次专家,以领军人才或首席专家身份,带项目、带成果到河北落地转化,积极遴选引进一批破瓶颈、补短板、卡脖子的重大科技成果。资金重点用于推广一批满足产业发展最需要、贴近农民生产需求最紧密、破解发展瓶颈最紧迫、经济生态社会效益最显著的重大科技推广项目。
(五)农业产业融合发展资金17500万元。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意见》工作部署,重点依托农业特色优势资源,着眼补齐我省农业产业化发展短板,着力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推进农产品多元化开发、多层次利用、多环节增值,提升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切实把产业链主体留在乡村、把价值链收益主要留在农民。一是安排5000万元支持开展农业大招商,以举办全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大会为牵动,组织开展农业大招商,引进一批技术水平高、质量效益好、带动作用强的农业项目,促进我省农产品加工产业提档升级;评选、奖励10个以农业招商工作为重点考量指标的全省农业产业化工作先进县(市、区)。二是安排农产品加工能力提升工程9300万元,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区域布局,聚焦中小成长型农业企业,遴选一批2020年、2021年新建项目给予贴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撬动社会资金支持企业扩大产能;打造11个农产品加工规模大、集中度高、带动能力强、产业链条配套完整的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支持建设36个有产业基础的中心乡镇。三是安排农业产业延链工程3200万元,在京津、雄安和我省大中城市周边培育1家中央厨房产业园区、20家中央厨房示范企业;举办2期全省休闲农业精品线路推介活动,全年推介发布15条休闲农业精品线路,创建30个河北省美丽休闲乡村。
(六)品牌农业建设资金6000万元。把发展品牌农业作为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重要内容,强化设计、宣传、营销三个关键环节,培育叫响一批农产品“河北品牌”、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扩大河北品牌农产品影响力,增强市场竞争力,以京津为重点,提高市场占有率。2021年,支持成体系打造系列“河北品牌”、100个高端区域公用品牌、50个领军企业品牌。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组织协调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组织做好项目实施、绩效评价和总结工作,指导督促县级部门和各项目承担单位做好项目实施。积极探索成熟有效的资金统筹使用机制办法,确保省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有效落实。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紧组织编制市级实施方案,在方案中,要明确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工作协作、监督管理等机制,逐项落实任务和细化资金,并确定具体支持对象、支持环节、补助标准、补助方式和实施要求。同时根据附件中各项目省级实施方案下达的工作任务、资金规模和绩效目标,组织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按项目类别,分别组织制定本级承担项目的实施方案。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优化财政资金使用机制。
(三)强化政策公开。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将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措施和各级制定的实施方案向社会发布,并按程序做好补助对象、资金安排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多种渠道宣传解读政策,使广大农民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基层干部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内容,积极营造有利于项目执行的良好氛围。
(四)深化绩效管理。各市要按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区域项目绩效评价机制,将政策目标实现情况、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纳入指标体系,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方案,按规定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自评。省农业农村厅依据附件中实施方案下达的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和第三方评估,并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严格奖惩措施,全面评估、考核政策落实情况。此外,要进一步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从项目申报到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包括有关文件、合同、照片、图纸、音像、数据等,作为项目督导检查和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五)严格全过程管控。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项目执行定期调度督导机制,及时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针对项目实施不同阶段的特点,采取切实有效的监管措施,强化全过程动态管理,加强现场督导检查,及时妥善处理项目执行中的问题,重大事项要及时向省农业农村厅报告,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和实施进度。每月10日前登录河北省农业财政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218.12.43.123:81),填报上月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等内容。年度终了,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全面总结分析项目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并提出有关建议,于下一年度1月10日前向省农业农村厅报送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各市(县、区)要确保各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有关数据材料报送情况纳入相关资金的绩效评价范围。
附件:1.2021年省级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转移支付项目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