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相关企业:
根据《石家庄高新区支持企业做大做强若干政策(试行)》(石高管字〔2021〕6号),现就开展2021年度石家庄高新区独角兽(潜在独角兽)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对象属战略性新兴产业、石家庄市鼓励发展的“4+4”产业及总部性质企业(不含房地产、建筑业)范畴,工商、税务和统计关系在石家庄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单位。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依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4+4”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健康、先进装备制造、现代商贸物流、旅游业、金融业、科技服务与文化创意、节能环保。
2.企业管理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
3.企业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申报条件与标准
(一)独角兽企业条件与标准
1.截止到申报年度的12月31日,企业成立时间10年(不含)以内;
2.获得过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
3.符合条件(1)(2),且企业估值超过(含)10亿美元的称为独角兽。(估值以最后一轮融资的投后估值为依据)。
(二)潜在独角兽企业标准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成立十年之内,获得过专业投资机构的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
1.成立5年之内最后一轮融资的投后估值超过(含)3亿美元;
2.成立5年-9年最后一轮融资的投后估值超过(含)5亿美元。
三、申报材料
1.石家庄高新区独角兽(潜在独角兽)企业申报书(附件);
2.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最新一轮投资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工商变更登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股东出资信息等股权变更证明材料)或新增投资人打款回单;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前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5.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6.其他证明业务真实性需增补的材料。
申报材料务必真实充分反映相关情况,若审核发现申报材料存在虚假伪造的情况,将直接取消申报资格。
四、其他
1.申报时间:2021年7月29日-2021年8月10日;
2.请将2份申报材料单页印刷按顺序胶装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为申报书首页,于2021年8月13日前提交至石家庄高新区经济发展局。申报材料电子版请发至邮箱:jkjxmc@126.com。
五、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电话:王涛 85095010
联系地址:石家庄高新区长江大道89号高新区管委会316室
附件:石家庄高新区独角兽(潜在独家兽)企业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