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经开区创业中心,冀南新区经发局,有关单位:
为加强市级研发平台管理,提升平台建设水平,根据《邯郸市重点实验室认定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邯郸市技术创新中心认定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邯郸市产业技术研究院认定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市科技局决定开展2021年度市级研发平台绩效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绩效评估的市级研发平台
市级研发平台有效期为三年,到期需参加评估。需要参加本次绩效评估的市级研发平台名单见附件1。
二、评估内容和程序
(一)评估内容
绩效评估按照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专家评估和工作实绩相结合的原则,对纳入市级研发平台管理序列开展评估,通过评估推动市级研发平台建设。
1.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评估:中心的组织管理、研发条件、研发产出、转化应用、开放协作等方面。
2.市级重点实验室主要评估:实验室工作体系、科研条件、人才队伍、研究开发、成果产出、社会贡献、运行管理保障等。
3.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主要评估:产业技术研究院的组织管理、研发条件、研发产出、转化应用、开放协作等方面。
(二)评估方法及步骤
1.提交评估报告。参评的研发平台对平台的建设发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填报绩效评估报告(附件2),并向市科技局报送报告纸质材料和附件证明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参照附件2填写。
2.专家会议评估。市科技局组织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组成评估专家组,召开绩效评估会议。专家组根据材料审核,进行评估打分。每家平台汇报8分钟,专家质询5分钟,请提前做好汇报PPT。
3.通报评估结果。市科技局根据专家评估意见,结合日常掌握的各平台建设和运行情况,研究做出综合评价,按类别分组确定最终评估结果,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发布。绩效评估结果作为对邯郸市研发平台进行资助和奖惩的主要依据。
三、有关要求
1.绩效评估是市级研发平台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凡在绩效评估范围内的各市级研发平台,原则上需要参加此次评估。无故不参加评估的,将取消市级研发平台资格。通过市级认定,已升级纳入省级研发平台管理序列的,无需参加绩效评估。
2.评估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邯郸市XXX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将统一更名为“邯郸市XXX技术创新中心”。
3.各市级研发平台于2021年8月31日前,将绩效评估报告报送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绩效评估报告和佐证材料一起装订,一式二份。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治梅 万喻 3118090 3113889
电子邮箱:law0310@163.com
邯郸市科技局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