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推荐2021年河北省工业企业质量标杆的通知》(冀工信科函﹝2021﹞650号)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工业企业质量标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区重点结合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深入挖掘全面质量管理赋能制造业竞争优势提升、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典型经验,认真做好2021年省级工业企业质量标杆遴选和推荐上报工作,指导企业编写质量标杆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形成推荐意见,于9月15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纸质材料2份)和推荐意见报市工信局,同时发送电子版。
二、省政府已将开展质量标杆活动列入各级政府年度质量考核内容,各县区要高度重视、积极推动,认真做好质量标杆推荐工作,并组织本县区企业开展质量标杆对标实践活动,引导企业推广质量标杆经验。
联系人:方升 高佳梅 联系电话:3800020
附件: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推荐2021年河北省工业企业质量标杆的通知
秦皇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