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31 点击:829 文章来源:
各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企业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石政办发〔2019〕12号),我局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加速器、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符合《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企业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石家庄市科技企业加速器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认定条件的科技企业加速器、孵化器、众创空间。原则上不再受理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运营单位新申请众创空间认定。
二、申报方式及要求
1.加速器、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申请采取网上申报,归口管理、逐级申报。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不得通过网络传输,由归口管理部门直接报送市科技局。
2.申报单位按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申请网上填报流程(附件1)如实填报认定申请表,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待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打印带“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水印的认定申请表,按照认定申请附件清单及装订要求(附件2)整理好认定申请纸质材料,报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3.请各归口管理部门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申请认定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相关情况并出具考察报告。审核通过后,打印孵化器(加速器)、众创空间申报汇总表并盖章。
4.不同运营单位,孵化场地、在孵企业、管理人员与市直有关部门认定的各类孵化载体有所重合的,经市科技局查实后以提供虚假材料处理,取消其相关资格,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认定,并记入科研不良信用记录名单。
三、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填报时间:8月30日—9月21日
归口管理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9月22日
9月24日前,报送签字盖章的纸质认定申请材料、申请认定汇总表、考察报告各一份至市科技局高新处。
四、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 0311-85089298
技术咨询电话: 0311-85866036
地址:中山东路452号市科技局311室
附件: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8月30日
最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