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邯郸市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试行)》(邯科规〔2020〕3号)和《2021年市级农业科技园区评估工作方案》,市科技局组织开展了市级农业科技园区评估工作,经园区自评、现场考察、会议评估等程序,形成园区专家评估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9月1日-9月7日。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匿名材料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813室
邮政编码:056000
收件人单位:邯郸市科学技术局农村科技处
联系方式:监督评估处 0310-3118068
农村科技处 0310-3118085
邯郸市科技局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