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381号),省发展改革委、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了《河北省“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附件:河北省“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实施方案.docx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