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参评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
为加强对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的跟踪管理,促进实验室的持续科学建设和创新发展,根据《张家口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张科字〔2021〕42号)和《张家口市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估办法(试行)》(张科字〔2021〕45号)的有关规定,市科技局拟于2021年11月份对重点实验室近三年建设与运行绩效进行综合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原则
绩效评估是加强重点实验室管理的重要环节。通过绩效评估,了解和掌握重点实验室运行状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激励先进、督促后进,以评促建、加快发展。评估工作坚持依靠专家,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组织实施
市科技局负责评估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归口管理部门和依托单位予以配合。市科技局按照回避原则聘请专家组成评估专家组对参评实验室进行综合评估。
列入评估范围的7家重点实验室(名单见附件1)必须参加评估。无故不参加评估的,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取消其重点实验室资格。
三、评估内容
对重点实验室2019年1月至2021年10月近三年期间的建设运行绩效进行综合评估,包括实验室工作体系、人才队伍、科研开发、成果产出、社会贡献、运行管理保障等重点内容(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要点见附件2)。
四、组织形式、时间与程序
绩效评估采用会议评估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评估程序:
(一)评估专家组审阅评估材料、核实佐证材料(佐证材料提供清单见附件3);
(二)评估专家组观看重点实验室现场视频(3-5分钟,绩效评估会议现场提交,视频内容见附件4);
(三)听取实验室近三年建设运行绩效总结报告PPT汇报;(15分钟);
(四)质询、答辩、讨论;
(五)评估专家根据评估指标进行绩效评估打分;
(六)专家讨论,形成评估意见。
五、评估结果的确定及应用
市科技局根据《张家口市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估办法(试行)》的规定和评估专家组给出的绩效评估分数,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确定实验室绩效评估结果,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和公布。
对评估为优秀、良好、合格档次的重点实验室,积极争取财政资金,给予差别性绩效后补助经费支持。绩效评估为不合格档次的实验室,由依托单位在归口管理部门指导下限期一年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或无故不参加评估的,予以撤销处理。
六、有关要求
(一)请各参评重点实验室(申报用户)登陆张家口市科学技术局(网址:http://kjj.zjk.gov.cn/)网站,在“通知公告”专栏中下载《张家口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绩效总结报告》模板(附件5),按要求填写《绩效总结报告》,于2021年11月15日前将《张家口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绩效总结报告》纸质材料及佐证材料(单独分类装订)一式一份,经依托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由归口管理部门统一快递或送至:张家口市清水河南路市科学技术局501室计财科(邮编075000,联系电话:4195816)。
(二)《绩效总结报告》中各种数据采集时间为2019年1月至2021年10月。
(三)参评重点实验室准备评估材料时,要仔细阅读通知及《绩效总结报告》中的填写说明、各表格的注解及相关要求。报送的附件佐证材料要齐全、真实有效、分类规范。
(四)有共建单位的重点实验室,共同研发形成的成果可参加评估,共建单位的其它成果不得参加评估。参加评估的论文、专利是指评估期限内由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发表或取得,与研究方向密切相关,且标注有重点实验室名称的论文或固定人员作为专利权人的专利,没有重点实验室标注或实验室固定人员署名的不需填报、不视为实验室产出绩效。
(五)依托单位更名的,填报更名后的名称,更名证明材料与其他佐证材料一并报送。
(六)依托单位按照诚信原则,对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七)请有关归口管理部门认真组织依托单位和重点实验室做好绩效评估的准备工作。
组织单位:张家口市科学技术局
联 系 人:孟庆泽 门卫军
联系电话:0313-4195816
附件1:2021年参加绩效评估重点实验室名单(7家)
附件2:张家口市重点实验室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要点、张家口市重点实验室评估指标说明
附件3:绩效评估作证材料提供要求
附件4:绩效评估视频、PPT内容说明
附件5:张家口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绩效总结报告
张家口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