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2021年第四批拟更名高新技术企业进行了评审。经审查,25家企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条件,现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2021年9月22日至10月9日,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其中企业更名有异议的,可向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对企业存在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条件的具体问题进行清晰表述,并提供事实证据。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通信地址及联系方式:
1、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05号省科技厅高新处
联系人:陈剑楠 联系电话:0311-86251938
2、石家庄市泰华街48号省财政厅税政处
联系人:刘 巍 联系电话:0311-86773415
3、石家庄市平安南大街35号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
联系人:贾 栋 联系电话:0311-88625304
附件:河北省2021年第四批拟更名高新技术企业名单.docx
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