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相关企业:
为落实《关于支持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和生物医药产业率先突破的若干措施(试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发展,提升主导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竟争力,现将2021年度石家庄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补助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可申报,截止时间10月13日。
二、申报条件
1、高新区域内企业;
2、经河北省科技厅认定,有效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3、属于新一代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两大主导产业;
4、企业拥有有效自主知识产权1项以上;
5、贷款资金用于科技创新活动。
三、补助范围和标准
1、本年度贷款补助的范围:申请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至申报日所产生的贷款利息。
2、贷款利息按照实际支付利息的50%予以补助。其中,对
于首次获得贷款的申请企业,按照实际支付利息的70%予以补助。单个申请企业每年获得贴息补助不超过100万元,在文件有效期内获得贴息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四、材料要求
1、石家庄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补助申请表(附件1)
2、相关佐证附件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证书;
(3)自主知识产权证书;
(4)企业银行贷款合同;
(5)贷款付息证明;
(6)贷款用途说明;
(7)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8)企业征信报告;
(9)其他佐证材料。
五、报送要求
请各企业将贷款补助申报资料(一式两份)、申报资料原件扫描件电子版报送至石家庄高新区科技金融服务中心一楼E9室(石家庄高新区长江大道89号高新区管委会西侧)。
材料受理联系人及电话:张羽、闫晓璇 85967220
科技局联系人及电话:纪博乐 85096015、 翟芬 85096875
石家庄高新区科学技术局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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