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力推动保定国家高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激发企业创新发展活力,高新区制订了面向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发展培育专项项目组织方案,为便于安排资助资金及相关项目管理,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该项目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一是重点支持初创期、成长期掌握行业关键技术、团队搭配合理的雏鹰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二是以做强、做大、做优科技型中小企业,提升产业层次和创新能力为目标,重点支持高潜力、高成长型瞪羚企业培育项目,引导企业掌握核心技术和开发拳头产品,做强品牌、做大规模,成长为细分行业领军企业。申报单位必须为有效期内的经省级或以上科技管理部门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
(一)雏鹰企业
1、在保定高新区内注册和纳税,截止至(2021年8月31日)成立时间5年以内,且经省级或以上科技管理部门认定的有效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
2、申报企业当年及上一年度未发生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企业上年度职工数不少于10人(无社保的职工可通过合同+工资支付证明),企业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比15%以上,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企业正式职工。
4、企业研发经费单独建帐,用于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5%,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3000万元以下,资产负债率低于70%。成立时间不足12个月的,研发投入累计不低于30万元。
5、在保定高新区设立的生产基地、分公司、销售公司、贸易公司、上市公司控股或并购的或在境内外股票市场上市的企业,不在支持范围之内。
资助资金比例不高于项目执行期内总投资额度50%,最高给予30万元补助。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同级财政资助(奖励)的,不得重复申报。
项目执行期不超过两年。
(二)瞪羚培育企业
1、申报企业需在保定国家高新区内注册和纳税,持续经营3年以上(满三个会计年度),企业管理规范,发展目标明确,市场布局合理,是经省级或以上科技管理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2、申报企业当年及上一年度未发生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企业上一年度销售收入3000万元(含)以上5亿元以下,上一年度资产负债率低于70%。
4、企业研发经费单独建帐,研发投入占上一年度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5%以上,直接从事研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15%以上,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企业正式员工。
5、成长性指标: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在3000万至1亿元,近两年营收或净利润复合增长率持续达到30%,且上一年度营收或净利润为正增长;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至5亿元,近两年营收或净利润复合增长率持续达到20%,且上一年度营收或净利润为正增长。
6、在保定高新区设立的生产基地、分公司、销售公司、贸易公司、上市公司控股或并购的或在境内外股票市场上市的企业,不在支持范围之内。
资助资金比例不高于项目执行期内总投资额度50%,支持资金范围50-200万元。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同级财政资助(奖励)的,不得重复申报。
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两年。
二、重点支持领域
(一)“互联网+”技术
重点支持5G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支持共享技术、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推动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模式创新与应用等。
(二)新一代信息技术及产品
重点支持北斗导航,量子通信,人工智能,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等。软件、微电子、计算机及网络技术。支持信息技术领域新业态、新产品、新模式、新技术。
(三)高端装备和智能制造
重点支持高档数控机床,专业3D打印,机器人,无人机、智能汽车及配件,智能仪器仪表、新型传感器等。智能制造技术装备及关键零部件。
(四)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
重点支持环境监测装备、烟气治理装备、污水处理设备、大宗固废利用等环保技术和设备。节能装备、节能产品、节能监测技术及新型节能材料。
(五)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
重点支持光伏,风电,核电,氢能,智能电网,能源互联,新能源汽车,支持高效燃料电池、锂电池、充电桩及其他新型能量转换与储能技术与产品。
(六)新材料技术和产品
重点支持先进金属材料、高分子材料、新型建筑材料、环保材料、新能源及电子信息材料、新型功能材料。
(七)生物医药和医疗设备
重点支持生物制药、现代中药和中成药,基因工程药物与基因测序,新型制剂,新型医疗设备和医疗器械、化工生物技术与产品。
三、材料提交要求
企业以自愿申报为原则,按要求分别认真填写雏鹰计划项目申请书或瞪羚企业培育项目申请书,并于2021年10月22日前将书面材料进行一式六份提交至保定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科技服务局307办公室。(电子版同时报科技服务局邮箱bdgxqkjfwj@163.com)。
备注:申报材料用A4纸正反打印后胶装,封面用纸颜色为蓝色。申报书及附件需插入页码,总目录须与申报书及附件相对应。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须盖章。电子版为盖章后的pdf格式扫描件。
联系人:冯帆,王坚
联系电话:3108840
保定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科技服务局
2021年9月27日
附件1:雏鹰计划项目申请书
附件2:瞪羚企业培育项目申请书
附件1:雏鹰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瞪羚企业培育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1:雏鹰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瞪羚企业培育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1:雏鹰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瞪羚企业培育项目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