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落实意见》(冀市监发〔2018〕37号)、《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河北省企业标准“领跑者”申报工作的通知》(冀市监函〔2021〕450号)要求,按照“需求导向、自愿参加、创新驱动、市场主体、规范引导、公开公平”的原则,聚焦我省钢铁、高端装备、信息智能、新材料等我省12个主导产业和18个重点产业链,经企业申报、地市推荐、形式审查、比对分析、专家评价、网上公示,确定了《电子工业用气体 三氟化氮》(Q/PT 001-2019)、《铸造用超高纯生铁》(Q/HLFS 02-2020)等34项企业标准为2021年度河北省企业标准“领跑者”(名单附后),现予以公告。河北省企业标准“领跑者”有效期为三年,当企业标准关键技术指标发生变更或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出现重大问题,自动终止。
本公告可通过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进行查询,标准文本可从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