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关于2021年度新建市级研发平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9       点击:1467     文章来源:
根据《2021年度保定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有关要求,依据《保定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和《保定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保市政科字〔2019〕24号)规定,市科技局组织相关专家对2021年度各县(市)区归口管理部门推荐申报的市级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研发平台进行了立项评审。经专家组审查评审,局党组会研究审定、公开公示,确定2021年度新建市级重点实验室7家、市级技术创新中心23家。现将新建研发平台予以公布和通知。
    今年立项新建的7家市级重点实验室、23家市级技术创新中心研发平台建设期为2年,在建设期内各研发平台要严格按照《保定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和《保定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的要求建设。建设期满后,将组织对研发平台进行验收,对通过验收的纳入市级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序列,实行绩效考核。凡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取消其研发平台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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