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邢台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展验收评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21       点击:3849     文章来源:邢台市科技局

各参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依托单位、归口管理部门:

根据《邢台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加强自主创新和上档升级,经研究,决定对2015年度批准建设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运行验收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评估对象

2015年批准建设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已纳入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序列除外),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评估程序

本次验收评估将采用集会议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验收评估会议由评估专家组组长主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审阅验收评估申请书、总结报告及证明材料;

2.听取工程中心建设运行总结报告(15分钟);

3.进行质询答辩(5分钟);

4.专家评价打分;

5.专家讨论,形成评估工程中心评估得分排序表。

对工程中心逐一评估结束后,评估专家组对评估结果进行总结,形成工程中心评估得分排序表,由评估专家组组长签字后提交给市科技局。

市科技局依据工程中心评估得分排序表确定优秀、良好、合格、整改等次。

三、验收评估材料准备

1.本次建设运行报告数据的采集时间:201511日至20171231日。

2.有关验收评估内容、验收评估指标及验收评估指标说明等见附件2、附件3

3.邢台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评估申请书及汇报PPT

四、验收评估材料报送

1.报送材料包括电子版材料和纸质材料。

电子版材料包括:汇报PPT、《邢台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信息表》,发送电子邮箱。

纸质材料包括:《邢台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评估申请书》一式7份,相关证明材料一份(按照一级验收评估指标对应的内容分类单独装订成册),经依托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2.报送时间:

电子材料报送截止20188317:30;纸质材料报送截止20188717:30。未按时报送将视为放弃参加评估,直接列为整改等次。

3.本通知及相关附件可在邢台市科技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五、工作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真实客观地反映考评评期内工程中心的绩效及运行状况。非评估期内的、与中心建设无关的或无佐证材料的一律不列入评估内容。

附件:

附件1:参加验收评估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docx

附件2:邢台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指标体系(最终稿).doc

附件3:邢台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信息表.xls

附件4:邢台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考评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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