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邢台市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邢政发〔2018〕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邢台市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18-2020年)》已经2018年6月7日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邢台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2日
邢台市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冀政发〔2018〕6号)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新时代创新型邢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建设新时代创新型邢台为主攻方向,围绕“双创双服”活动,聚焦提升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平台、壮大创新主体、优化创新环境,着力推动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经济强市、美丽邢台提供强大科技支撑。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高质量创新发展水平大幅提升,科技创新对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能力大幅提升,创新型城市建设迈出重大步伐。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1.7%以上,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5件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25%左右。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60家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68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达到1%。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达到8家,省级以上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达到16家,省级以上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到41家,产业技术研究院超过12家,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达到67家,市级创新平台达到800家。国家级高新区、孵化器均实现零突破,国家级众创空间达到5家,国家级星创天地达到8家。院士工作站达到34家,高层次产业创新创业团队达到12个。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0%。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创新平台扩量提质工程。推动各类创新平台数量增长、质量提升、结构优化,重点加强省级以上创新平台建设,打造标志性高水平研发平台,着力吸纳京津创新资源,打造创新驱动新引擎。
1.实施创新机构倍增计划。扶持一批优势明显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升级为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积极支持有条件的省级平台晋级国家级创新平台。2018年,重点支持临城核桃、隆尧面制品等建设省级产业研究院,河北煤炭科学研究院建设企业重点实验室,纳科诺尔、御捷电动车、博路天宝等建设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宁晋超达电缆、清河安米诺、威县利江生物、开发区海裕锂能、润泰救援装备申报省级技术创新中心,新增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10家、市级科技创新平台100家以上。到2020年,新增市级及以上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72个,培育市级及以上工业设计中心10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
2.支持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和重点行业创新发展,积极探索建立形式多样、机制灵活的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模式,积极培育研发、孵化和服务业绩突出的新型研发机构,2018年,重点支持沙河玻璃产业技术研究院、河北煤炭科学研究院等科研院所转型升级,争取列入河北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试点。扶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壮大,在科研设备进口、人才引进、项目申报、财政资助、政府采购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到2020年,建成5家以上新型研发机构。(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邢台海关、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3.开展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机构达标行动。完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认定标准和流程,按照“有人员、有场所、有设备、有经费、有项目”的要求,支持企业普遍建设研发机构。力争2020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制造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的比例达到30%。(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4.完善协同创新平台载体。依托优势骨干龙头企业,加强京津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标准的研究推广,重点推进精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大学国家工业结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共建氨基酸结晶技术成果转化中试基地、河北恒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南开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共建生物胶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市政府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共建北航国重(邢台)VR技术实用人才教育培训基地等协同创新基地建设。2018年,引进高水平项目(平台)3个,引进科技成果30项;到2020年,引进高水平项目(平台)10个,引进科技成果100项,“京津研发+邢台制造”产业协作模式初步形成。(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5.加快建设国际科技合作平台。推动与“一带一路”国家和中东欧国家开展科技交流、招商与合作服务,实施一批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强化成熟适用技术培训和成果转移转化,鼓励建设联合实验室、孵化器、技术转移中心、技术示范推广基地、科技园区等国际科技合作平台,2018年重点支持巨鹿穆拉德生物科技产业园申报省级国际合作基地。到2020年,省级以上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达到4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实施产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围绕传统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先导前沿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集中发力,加快产业技术创新,催生供给侧改革新动能。
6.前瞻布局先导性产业。着力培育人工智能、新一代通信技术、前沿材料、生命健康等先导性产业,开展虚拟现实(VR)技术与系统和北斗导航基站增强系统相关信息技术产品开发和应用,深化与北航VR国重、深圳易尚等校企合作,筹建信息产业大厦,打造虚拟现实、北斗导航、无人机、3D技术应用基地等一批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软硬件服务的信息技术企业,培育邢台未来接续产业。到2020年,争取在虚拟现实、卫星遥感影像、航拍影像、云计算、云存储等方面取得较大突破。(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7.积极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落实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发展新能源与智能电网、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网联汽车、节能环保、生物医药健康、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到2020年,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园区、集聚区及示范基地达到10个以上,新兴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1000亿元,带动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达到245亿元,占GDP比重达到10%左右。产业体系逐步完善,产业水平迈向中高端,战略性新兴产业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8.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研究制定我市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建设现代化工业体系的实施意见,打造邢台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双轮”驱动示范区,重点建设邢台太阳能光伏、玻璃深加工、清河羊绒等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基地,推动产业层次迈向中高端。按照协同创新、集群集约、智能融合、绿色安全等新型工业化要求,改造提升清河羊绒、宁晋电线电缆等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加快推进新一轮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继续实施百项技改工程,每年滚动实施100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加快推进两化融合发展,到2020年,两化融合指数达到78,建设20家省级以上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8个“制造业+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谋划建设3个军民融合产学研用示范基地。深化“三品”行动,2018年,开发省级以上新产品50项;到2020年,开发省级以上新产品150项。(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
9.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着力培育工业设计、智慧物流、协同电子商务、健康服务、文化创意、科技服务等新业态,构建服务专业化、经营规模化、布局集群化的新格局。加快建立并充分发挥市现代服务业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重点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10.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加快推进科技农业、绿色农业、品牌农业和质量农业发展,加强种质资源创制及育种技术创新,培育转化示范小麦、谷子等新品种。重点支持智慧农机、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物联网、农产品电子商务、生物肥料、生物农兽药、生物饲料等关键技术研发,打造农业科技创新平台10家,培育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80家。到2020年,国家级星创天地达到8家,全市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稳定在98%以上,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以上,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办、市供销社、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实施创新主体倍增工程。大力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计划,积极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壮大创新主体,厚植创新发展新优势。
11.打造一批行业旗舰式创新型领军企业。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支持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推广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龙头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面向全国布局创新链、延揽人才,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围绕我市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加大重大工艺改进、重大新产品开发力度。支持行业龙头企业通过资产重组、资源整合和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途径实现强强联合,聚合创新资源,发展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2.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推动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落地,调动企业申报和创建高新技术企业的积极性。以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企业咨询机构为重点,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机构。强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训,每年划区分片组织小规模培训8次以上,参训企业300家以上。实现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体系的网格化、精细化、全程化,打造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排头兵企业。每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80家、入库后备高新技术企业100家,到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6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县(市、区)政府)
13.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倍增计划。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通过分类指导、梯次培育、差异扶持、扩量提质,市、县精准帮扶100家重点科技型中小企业,推动更多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每年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900家,到2020年,总数达到6800家。按照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加快落实研发费用75%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县(市、区)政府)
14.培育壮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围绕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着力打造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创新内部管理机制,提高协同创新效能,充分发挥联盟在整合创新资源、优化科技服务、提升品牌质量、制定行业标准、推动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产学研资深度融合。2018年重点支持建设宠物饲料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到2020年,省级以上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达到4个。(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四)实施京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程。深入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积极开展产业对接、项目对接、人才对接,加速引进技术、成果、项目、人才等高端创新资源,着力打造协同创新共同体,在推进协同创新中加快提升我市创新能力。
15.打造邢台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以建设邢东新区、协同创新园区为契机,重点引进京津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重大科技成果在我市落地转化,致力打造承接京津产业转移的战略发展平台,推进形成“京津研发、邢台转化”的创新模式。(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沙河市政府、威县政府、广宗县政府、巨鹿县政府、平乡县政府、任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滏阳高新区管委会)
16.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主动承接京津等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技术转移、成果转化,支持重大科技成果由中试进入产业化开发,力争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加大科技招商力度,结合重点产业需求精准招商,引进科技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产业链长、市场前景好、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大项目、好项目。到2020年,组织实施重大成果转化项目30项,重点转化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辐射带动性强的科研成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
17.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建设。制定出台《邢台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鼓励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专业化、市场化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加强与外地尤其是京津地区知名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对接合作,吸引有实力有影响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市级财政科技资金对非省财政直管县(区)新认定的省级以上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最高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2018年,新建省级技术转移服务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2家;到2020年,新建省级技术转移服务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6家、累计达到8家。加强技术合同认定和登记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0年实现技术交易总额35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18.组织重大科技成果对接行动,鼓励各县(市、区)、各单位广泛开展多层次的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工作。开展系列科技成果推送,依托邢台科技大市场和河北捷茂技术转移中心,每年开展2至3次科技成果推送活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
(五)实施区域创新推进工程。分层次推进创新型城市、创新型县(市、区)建设,提升高新区、农业科技园区和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创新能力,构建科技创新协调发展新格局。
19.深入开展创新型城市和省级创新型县(市、区)建设。按照国家《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指引》要求,加快推进创新型城市创建进程。抓好沙河市、威县创新型县(市、区)试点建设工作,积极争创国家级创新型县(市)。按照创新型县(市、区)建设要求和标准,积极培育邢台县、宁晋县、清河县等创新发展基础较好的县(市、区)申报省级创新型县(市、区)试点,争取新增1家省级创新型县(市、区)试点。(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0.着力推动高新区提档升级。强力推进《邢台市创新型园区建设行动计划(2017-2020年)》,引导支持3家省级高新区不断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培育壮大创新主体,加快建设产业技术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创新联盟等创新平台,发展壮大创新型产业集群,形成创新驱动发展的新路径和新动力,引领各类园区创新发展。重点支持邢台滏阳高新区申报国家级高新区。(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威县政府、平乡县政府、滏阳高新区管委会)
21.提升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水平。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按照市场化、专业化、差异化、特色化的要求,分类统筹推进16个省级以上农业科技园区上档升级,重点完善园区工作组织机构,优化园区创新创业环境,提升园区创新服务能力。到2020年,实现农业科技园区创新平台全覆盖。积极对接省级农业高新区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争创省级农业高新区,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产业竞争力,努力打造特色农业自主创新示范区。(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2.积极创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落实《河北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工作指引》,积极引导威县、临城县等有条件的县(市、区)探索可持续发展模式和发展路径,精准选择实验区可持续发展主题,切实做好规划、方案编制工作,争取尽快列入河北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试点。(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六)实施人才强市工程。用好人才这个第一资源,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激发创新发展新活力。
23.加强人才引进培养。通过实施“百名硕博引进计划”“二二二”人才引进工程等各种人才引进活动,大力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每年重点支持引进2个高层次产业创新创业团队和20名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英才。到2020年,全市院士工作站达到34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达到19家以上;引进创新创业团队20个,创新人才500名;培养创新型领军人才(民营企业家)300名。(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
24.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重点打造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邢台现代职业学校、邢台技师学院等职业名校,实现以教兴产。着力培育高技能人才,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工匠精神,到2020年,培养职业技能人才10万人,努力将邢台打造成高技能人才强市,推动邢台制造和服务迈上中高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25.激发各类人才创新活力。扩大科研院所和高校自主权,在选人用人、科研立项、机构编制、岗位设置、经费管理、职称评审等方面,深入贯彻《关于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优化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结构,完善科研项目资金激励机制,强化科技成果转化长期激励,切实发挥收入分配政策的激励导向作用,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编委办)
(七)实施创新创业环境优化工程。大力开展“双创双服”活动,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专利创造运用,构建创新驱动新生态。
26.打造“双创”升级版。大力开展“双创双服”活动,实施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倍增计划,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区”全链条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着力打造一批专业化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星创天地),支持每个县(市、区)建设1家孵化器、2家以上众创空间(星创天地),支持每所高等学校建设1家以上众创空间,强化创业服务和指导,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到2020年,省级以上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分别达到10家、5家、30家,培养引进创新团队和小微企业1000个,把我市打造成创新蓝海、创业沃土、创客乐园。(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
27.改革科技计划管理体系。建立市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确定年度支持的重点领域、重点内容、重点环节,形成更加简单管用、务实高效的市级财政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体制。再造管理监督流程,大力培育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优化财政投入方式,完善科技创新券制度,更多采用后补助、间接投入等支持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四两拨千斤”作用,通过优化财政资金投向及方式,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向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带动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较快增长。(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28.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开展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工程,每年组织5家以上企业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认证,引导支持10家以上企业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作价入股、保险等知识产权服务;完善以授权发明专利为重点的专利奖补政策,提高发明创造积极性,力争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10%以上;到2020年,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力争超过1250件,累计实施8项专利导航项目,培育4家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9.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落实省、市关于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的政策措施。加快建立和充分发挥市级创新创业投资等引导基金作用,积极探索财政直接支持与股权投资相结合的科技投入机制,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民间资本支持科技创新,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与省级科技投资引导基金共设子基金。完善“政银保”合作机制,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制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支持。推动晶澳太阳能回归上市,支持海裕锂能、根力多生物科技等企业上市。(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人行邢台市中心支行、邢台银监分局)
30.倡导创新文化。精心组织办好“双创”活动周、科技活动周、专利周、创新创业大赛等品牌活动,全面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创新科普传播方式,提升科普基地功能,扩大科技活动公众参与度。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对创新文化、创新政策、创新人才、创新主体、创新成果的宣传力度,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发挥好网络平台等新媒体作用,加强科技创新政策、重大科技成果、热点科技问题的宣传解读,开展科技政策“进园入企”活动,营造推进科技创新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环境。(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科协;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本方案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推动全市科技创新重大战略研究、重大政策安排、重大工作部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地。(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二)加大科技投入。继续把科技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予以支持,建立市、县财政科技资金快速增长机制,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统筹安排财政科技资金,重点支持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新型研发机构培育、重大创新平台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等。强化普惠性后补助支持,引导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强化政策落实。加强对国家、省和市已出台创新政策的宣传培训,开展重大政策落实试点,建立政策落实督导体系,推进改革举措的梯次实施和落实到位。搭建税收等优惠政策落实信息共享平台,及时掌握创新政策落实情况。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研究制定重大创新政策第三方评估实施意见,通过评估优化创新政策体系。(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开展监测评价。落实《河北省创新调查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建立科技创新月度、季度形势分析指标体系,开展定期的创新活动统计监测。探索建立研发投入和财政科技投入快报制度,每年初发布上年度市本级及各县(市、区)研发投入和财政科技投入数据。完善包括创新主体、创新投入、创新人才、创新成果、创新环境等指标在内的区域创新能力评价指数,开展创新能力分析评价,发布年度评价报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五)突出协调联动。建立市、县协调推进和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对基层创新的指导和带动。各县(市、区)2018年6月底前出台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因地制宜谋划一批重大项目、建设一批重要平台、细化一批改革举措,并报市政府备案。(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六)注重创新考核。将重点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市政府年终进行考核。将高新技术企业新增数量、地方财政科技投入情况、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技术合同交易额增长率等指标纳入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体系,增加指标权重。(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
附件:《邢台市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18-2020年)》重点目标任务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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