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按照《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意见》(冀工信企业〔2015〕269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引导我省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省厅决定继续组织全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按照企业自愿原则,各地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小企业填报入库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报所在地县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同时通过省厅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网址及申报说明附后)注册,填报申报条件要求信息。
二、初审把关。请各市、雄安新区指导所辖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依据入库申报条件要求,对申报企业报表及证明资料进行初审,汇总后报所在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并通过省厅政务服务管理平台注册,完成网上审核推荐企业工作。
三、审核推荐。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严格审核申报企业条件和资料,掌握企业环保、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等情况,并签署审核推荐意见;通过省厅政务服务管理平台注册,网上审核推荐企业。
按照今年全省入库培育800家企业的工作规划任务,省厅参照上年度入库培育企业数量,提出了各地市推荐入库申报企业基本数量要求(附后),原则上本年度拟评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从培育库中择优推荐。请各地市认真组织,做好审核推荐工作,务于2019年6月18日前完成省厅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审核推荐企业,并将本市推荐企业申报材料(一份)和加盖市局(单位)公章的正式推荐意见集中报送省厅。
附件: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条件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网上申报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