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省有关行业协会:
为落实省政府《关于支持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冀政字〔2017〕36号),根据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工业设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18〕3号)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资助工业设计成果转化操作规程(试行)>等文件的通知》(冀工信产业〔2018〕164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河北省2019年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的申报工作。请各市按照申报指南相关要求,组织做好项目审核、推荐工作。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7月25日
河北省资助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河北省工业设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18〕3号)和《河北省资助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操作规程(试行)》(冀工信产业〔2018〕164号)有关规定,制定并发布本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条件
申报对象:依法在河北省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提供工业设计相关公共服务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及其他社会组织。
申报条件:
(一)项目类型为工业设计资源数据库、成果展示库和快速模具手板打印中心、工程实验室等支撑工业设计发展、促进设计与产业对接的服务平台。
(二)项目总投资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面向全省开放共享并正式投入运营半年以上。
二、资助范围
资助范围包括:平台建设的设备购置费、工具采购费、软件购置与第三方系统开发费等。
三、资助标准及资助原则
(一)资助标准:按专项审计核定项目(资助范围)投资额的不同规模给予一定资助,其中投资200万元人民币以下补助60%、200(含)—500万元人民币补助55%,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补助50%。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上限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二)资助原则:总额控制、无偿资助、自愿申报、专家评审、专项审计、政府决策和社会监督的原则。
四、申报材料
各申报单位按本申报指南相关要求填写《河北省资助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申报书》(附件1)及相关附件,经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初审后,向我厅提交申报材料。省级行业协会可直接向我厅提出申报。
五、相关要求
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做好本地区项目的宣传动员和申报指导,会同本级财政部门(省财政直管县项目由县财政部门审查)对申报单位材料的合规性、完整性、统一性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并于2019年8月20日前将上报文件及相关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三份、附电子版光盘)报我厅(科技处)。
联系人:何兴丹
电 话:0311-87803218
邮 箱:hbsgysj@163.com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02号(05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