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单位、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
为推进张家口市科技创新研发平台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市 创新能力和研发水平,2019年市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开始申报,请各归口管理部门按照《张家口市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2019 年“双创双服”活动中科技研发创新平台各县区年度目标任务,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特别是具有较强研发能力,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对县域经济带动作用的规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市级研发平台。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发平台要围绕我市冰雪产业、新型能源、数字经济、装备制造、特色种养等主导产业进行建设。
二、拟建研发平台的依托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并已建有内部研发机构,具有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有科研投入和承担市级及市级以上科技项目能力,管理机构健全,开放合作、协同创新、成果转化等机制及规章制度完善。
三、拟申报建设单位根据《张家口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张科字〔2018〕80号)、《张家口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张科字〔2018〕81号)、《张家口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张科字〔2018〕82号)文件要求,按申报材料编写提纲认真编写相关平台申请书、实施方案,申请单位应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各类平台的管理办法及申请书、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编写提纲,可在“张家口市科学技术局”网站下载。
四、各归口管理部门严格掌握各类平台申报的基本条件,把好推荐申报平台质量关,于2019年9月15日前将本区域、本部门拟申报平台资料电子版及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zjkyfpt@163.com。
五、市科技局根据年度建设发展目标任务和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对各归口管理部门拟申报研发平台的基本条件进行现场考察。
六、通过现场考察的拟申报平台,市科技局与归口管理部门适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本区域,本部门的拟建平台的申请书、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进行专家论证。
七、市科技局按照专家论证意见择优确定2019年拟建市级研发平台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下达2019市级研发平台建设名单。
联 系 人:门卫军 刘彦栋
联系电话:4195816
附件:1、《张家口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张科字
〔2018〕80号)
2、《张家口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张科字〔2018〕
81号)
3、《张家口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张科字
〔2018〕82号)
张家口市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