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开展第三批新型研发机构建设
试点培育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区管委会改发局:
为贯彻科技部《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国科发政[2019]313号),落实省政府《河北省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推进全省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发展,省科技厅在组织开展第一、二批新型研发机构试点培育工作的基础上,经各市推荐、组织专家评审、厅党组会审定,新筛选确定36家机构作为第三批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试点培育单位(名单附后)。试点培育工作,按照科技部新印发的《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国科发政〔2019〕313号)和省的有关政策文件执行。
各市要做好归口管理工作,加强对新型研发机构特征特点的宣传宣讲,强化对试点培育单位的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培育过程中困难和问题,推动试点培育单位的规范建设和研发转化能力提升,带动本地新型研发机构的有序健康发展。
各试点培育单位要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充分利用高校、科研院所、海内外科技人才等科技创新资源,组建高水平研发团队,不断提升研发能力和服务水平,尽快成长为体制机制灵活、创新服务能力强的新型研发机构,为我省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发展提供经验和示范。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