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激发我市科技创新活力,结合全市科技、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现进行2019年度保定市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具体支持重点领域及申报要求,参见《2019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二、申报程序
自筹项目是指,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筹措全部科研经费,在市科技局指导下实施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用户注册、项目申请书填报、单位审核、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等具体程序详见“保定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流程说明”(市科技局网站http://www.bdskjj.gov.cn-业务大厅-保定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流程说明”)。
三、申报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项目承担单位、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项目承担单位应为保定市所属的或者在该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等,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承担项目。
2.项目承担单位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3.项目负责人为在职人员,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4.项目组成员、承担单位和合作单位具有良好的信誉。
(二)相关事项
1.同一申请人最多申报1项。
2.不良信用记录名单中人员,不具备本次项目申报资格。
3.同一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不得重复、多头申报。
4.申报单位须对项目申请书中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
5.归口管理部门要依据支持领域和申报条件等要求,择优推荐。
6.自筹经费项目严格按《保定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管理。
7.项目的执行期不得超过2021年12月。
四、受理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1日。
归口审核推荐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2日。
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5日。
五、咨询电话:
高新技术处:3312060
农村科技处:3312061
社会发展科技处:3312070
综合规划和政策法规处:3312067
资源配置管理和监督评估处:3312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