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工作,掌握项目执行情况,现对高新技术领域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并推进项目验收等工作开展,相关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要求及时申请项目验收是项目承担单位履行科技计划管理的重要职责,各归口管理部门要做好督促检查,并及时组织验收。逾期未验收项目及到期未验收项目要遵循项目管理办法及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做好验收相关工作,确保程序合规、手续完备。
二、调查范围
列入省、市各类科技计划的项目(包括: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孵化器众创空间项目、中小企业创新资金项目等)。
三、对项目承担单位的要求
(一)到期需验收的项目
执行期到2019年12月的项目,请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管理办法规定,认真总结项目完成情况,于12月15日前,通过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在线填写项目验收申请,上传符合要求的验收材料,验收材料及说明可从“唐山市科学技术局网站-办事大厅-科技计划管理系统-下载专区”中下载。
(二)逾期未验收的项目
对于不能按时结题项目承担单位(负责人)需填报各表格,如实填写未按时结题的原因,执行进度及下步安排,及预期结题时间等。其中,申请撤销项目,需向归口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形式的情况报告,说明撤销的原因、实际开展的工作、专项经费预决算情况(有专项经费支持的)等。
(三)已完成验收的项目
已完成验收的项目,请务于11月30前填写完善好计划管理系统,并打印报送纸质验收材料。
(四)正常在研的项目
在研项目负责人,需认真总结已开展的科研工作,对照任务计划认真填报表格,明确项目执行进度、科研成果、人才培养及团队建设情况等。对于科研期间遇到的困难,由归口管理部门,帮助协调解决,以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要求:以上四类项目均需填报《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附件1)和《科技计划项目科研成果获得情况统计表》(附件2)。
四、对各归口管理部门的要求
(一)各归口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各类项目承担单位的督促指导。
(二)汇总填报《科技计划项目科研成果获得情况统计表》,指导承担单位(负责人)认真填报《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对逾期未验收或申请撤销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需出具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并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
(三)归口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负责人)未按时填报项目执行情况及统计表格,将无法进行项目验收。
五、报送要求
请各归口管理部门于11月22日前,将收集汇总的各类表格的纸质(盖章)材料一式一份报至市科技局高新处,电子版发至邮箱。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魏 猛 李明军
联系电话:2802322 2828465
电子邮箱:tsskjjgxc@163.com
地 址:唐山市路北区西山道3号市政府主楼710室
唐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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