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共唐山市委办公室、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建设40条支持政策(修订)>实施细则》的通知(唐办〔2019〕34号),现就组织企业申报引进国家级科研院所技术奖补资金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范围
申请奖补的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唐山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诚信经营,依法纳税,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且企业正常运营满1年以上。
(二)企业在2019年2月3日以后,从国家级科研院所引进的技术(包括获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的技术、获授权的专利技术等),签订了技术转让合同或技术许可合同,进行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技术项目已落地实施并取得成效。
(三)国家级科研院所包括国务院和国家各部委直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
二、奖补标准
对企业从国家级科研院所引进技术,按合同当年实际支付技术交易费用的50%进行奖补,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企业申报材料
(一)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唐山市企业引进国家级科研院所技术奖补申请表》;
(三)企业与国家级科研院所订立的技术转让或许可合同的原件、复印件;
(四)企业支付国家级高校院所引进技术费记账凭证和发票原件、复印件;
(五)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六)技术合同登记证明;
(七)技术成果证明等其它有关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均需经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申报与审核程序
(一)企业申报。企业填报《唐山市企业引进国家级科研院所技术奖补申请表》等有关申报材料,按照要求将申报材料组卷后报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同一项目不重复申报。
(二)材料审查。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科技管理部门依法依纪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相应的审查人员和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对材料审查合格的统一报送至第三方专业机构。市直属以上企业直接向第三方专业机构报送。
(三)申报审核。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驻局纪检组对评审过程进行监督。项目评审、考察结果由第三方专业机构报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处,经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处、政策法规与监督处审核后提交局党组会审定,通过审定的项目向社会公示。市科技局对公示无异议的提出支持意见,向市财政局提出拨付奖补资金申请。
五、申报受理和时限
(一)受理单位。中科院唐山高新技术研究与转化中心(地址:唐山市卫国路与北外环交叉口唐山科技中心四层)。
联 系 人:曹向会;
联系电话:3476398;
邮 箱:zkyjsh@126.com
(二)受理时限。申报材料一式四份,于2019年11月20日前报送至中科院唐山高新技术研究与转化中心,逾期不予办理。
六、业务咨询
唐山市科学技术局科技成果与区域创新处
联系电话:2839701,2821920
邮 箱:tskjjcgc@163.com
唐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