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科技管理部门:
为深入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推进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建设40条支持政策(修订)》(唐办发〔2019〕1号),支持我市重点产业技术创新活动,现组织新列入省级科技计划的重点产业技术创新项目配套奖励的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和范围
新列入省级科技计划的重点产业技术创新项目是指符合我市“4+5+4”现代产业体系,2019年2月3日之后新列入省级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支持的项目。
申报单位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唐山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诚信经营,依法纳税,信用记录良好。
(二)为项目第一承担单位。
二、配套奖励标准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创新项目,在资金到位后给予支持。
支持额度:按项目承担单位实际获得的省支持资金给予1:0.5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补资金用于申报单位研究开发活动支出。
已经获得市财政资金支持的相同或相近项目,配套奖励资金补足资金差额。
三、申报材料
(一)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1);
(二)承担省级科技计划的重点产业技术创新项目配套奖励申请表(附件2);
(三)相关佐证附件材料
1.省资金到位证明(拨款文件、银行到款凭证复印件);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等。
四、其他事宜
(一)单位申报。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将申报材料组卷后报所在地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市属以上单位直接报中科院唐山中心。
(二)材料审查。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依法依纪负责对材料进行审核,相应审核人员签字盖章,材料审查合格后报至中科院唐山中心。
(三)报送时间。请务必于2019年11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3份连同电子版一并报至中科院唐山中心。
业务咨询联系人:郝全军 电话:2822127
材料报送联系人:曹向会 电话: 3476398
电 子 邮 箱:zkyjsh@126.com
附件:1.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唐山市承担省级科技计划的重点产业技术创新项目配套奖励申请表
唐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