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邢台市科技企业研发中心认定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各县市区科技部门考察推荐和市科技局审核,拟在51家企业技术机构中建设邢台市科技企业研发中心(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持有效证件向市科技局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地址:邢台市红星街139号市政府2号楼、
联系人:市科技局资源与平台科 李文彬 0319-3288322(418房间)
邢台市科技局
2019年11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