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河北省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冀科综函〔2019〕9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及范围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和转制为企业的研究机构科技活动统计调查
1.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调查表统计范围:有法人地位的政府部门属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有法人地位有R&D活动的其他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2.转制为企业的研究机构科技活动调查表统计范围:转制为企业有法人地位的研究机构。
(二)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
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统计范围:经科技部批准、验收不满3年的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三)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
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调查表统计范围:市、县(市)区本级财政科技经费,以及全市、县(市)区财政科技经费,不包括国家级各部门拨给各地方的各类科技经费。
(四)部门服务业统计调查
部门服务业调查统计范围:唐山市境内属于研究和试验发展、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两类行业的行政事业单位。
二、组织实施
2019年度全市科技统计调查工作将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的方式组织开展。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和转制为企业的研究机构科技活动统计调查、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
2020年1月2日至2月29日:填报单位在线填报;
2020年3月2日至9日:市科技统计中心在线验收;
2020年3月10日至16日:省级管理机构在线验收;
2020年3月18日:市科技统计中心上报数据及相关资料(1.数据审核/检查说明;2.调查表回收情况表;3.未报单位情况;4.其他要求报送材料),参加全省数据汇审。
(二)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调查
2020年6月至7月15日前:填报单位在线填报;
2020年7月16日至22日:市科技统计中心在线验收;
2020年7月23日至31日:省级管理机构在线验收。
市科技统计中心按上级要求上报数据及相关资料(1.数据审核/检查说明;2.其他说明材料),参加全省数据汇审。
(三)河北省部门服务业统计调查
2020年1月至2月29日前:填报单位填报电子版年报;
2020年3月15日前:市科技统计中心审核与汇总;
2020年3月20日前:市科技统计中心上报数据,参加全省数据汇审。
2020年4月15日前:填报单位填报第一季度报表,市科技统计中心审核、汇总,完成数据上报,参加全省数据汇审;
2020年7月15日前:填报单位填报第二季度报表,市科技统计中心审核、汇总,完成数据上报,参加全省数据汇审;
2020年10月15日前:填报单位填报第三季度报表,市科技统计中心审核、汇总,完成数据上报,参加全省数据汇审。
三、数据处理与质量控制
数据处理与质量控制是一项非常重要和关键的工作,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明确专人完成年度各项统计调查任务。如在数据处理等环节发现问题,为确保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请及时联系市科技统计中心和相关单位,加以确认后填报。
四、填报系统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和转制为企业的研究机构科技活动统计调查、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基于国家科技统计在线调查平台进行填报及审核,客户端请登陆中国科技统计网进行下载,网址:http://www.sts.org.cn/。
(二)河北省部门服务业统计调查根据省科技厅下发的“服务业统计报表”进行填报,填报完成后,将报表(电子版)发送至市科技统计中心邮箱:tskjtjzx@163.com。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统计中心:王玉波、脱连弟、李昂
联 系 电 话: 7652029 7652028 7652016
唐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 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