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02 点击:1767 文章来源: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科技管理部门:
按照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2019年度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分的通知》要求,需对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政府2019年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打分评价。
根据《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第九条“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内容,请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认真准备工作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全套材料加盖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科技管理部门公章扫描成PDF文档,1月2日下午4:00前发送至农社处邮箱或微信,逾期不反馈视为未开展相关工作。
联系人:刘静 2821773 tskjnsc@163.com
唐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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