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邢台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市科技局于2019年12月7日组织有关专家组成验收评估组,对2014年以前和2016年批准建设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验收评估(已纳入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序列的和上一轮评估优秀的不参加此次评估)。本次验收评估应参评33家,实参评20家,申请延期13家。现将评估情况公告如下:
一、验收评估工作组织
1.验收评估目的和原则
验收评估是加强技术创新中心管理的重要环节。通过验收评估,全面了解和掌握技术创新中心运行状况,达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激励先进、督促后进、以评促建、加快发展的目的。
验收评估工作坚持依靠专家,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验收评估指标体系
根据技术创新中心的功能定位,市级技术创新中心验收
评估指标体系主要包括:研发能力与水平、转化应用效果、促进产业发展、创新团队建设、开放运行与管理等。
3.验收评估程序
本次验收评估采用材料评估。
(1)专家审阅评估申请书、总结报告等;
(2)主审专家核实佐证材料;
(3)主审专家介绍证明材料审核情况;
(4)专家根据验收评估指标体系对每个中心分别打分,工作人员对专家的打分票进行汇总。按照计算平均分的计分规则,形成各参评中心验收评估得分。
二、参评20个技术创新中心运行情况
参评的20个技术创新中心通过创新平台建设,聚集了一批有效的科技资源,并通过加大科技投入、承担重大科技项目、技术引进、加强创新团队建设、改善研发条件等途径,开展自主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开发了一系列新产品、新技术,取得了一批高质量的研发成果,为行业和产业的发展及技术进步提供了可靠的技术支撑,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通过评估也反映了技术创新中心在运行中存在一些共性问题,主要表现在:有些工程技术中心高层次技术人才偏少,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不够,创新能力不强,创新成果偏少,辐射带动作用不够明显,技术创新中心内部管理及运行不够规范,共建单位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工程技术委员会作用的发挥还不够显著等。
三、验收评估结果
本次评估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整改四个等次。评估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等次,80分至90分(含80分)之间为良好等次,60分至80分(含60分)之间为合格,低于60分或申请延期为整改等次。(详见附表)
四、有关事项
1.验收等次合格以上的,中心名称更改为“邢台市****技术创新中心”;
2.列入整改等次的应按要求,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并参加下一年度验收评估;
3.列入整改等次的如果下一年度评估仍然不合格,依照规定撤销邢台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称号。
希望各中心、依托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认真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创新管理机制和发展模式,稳步提升中心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服务能力,为我市相关产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特此公告。
邢台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12月24日
/Uploads/kindeditor/file/20200116/2019年度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结果.
xls/Uploads/kindeditor/file/20200116/关于2019年邢台市市级技术创新中心评估结果的公告 _6676_.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