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关于转发《关于放开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3 点击:2166 文章来源: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物价局)、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河北省物价局《关于放开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经费〔2016〕11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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