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探索总结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有效路径,建立健全融资担保体系和风险补偿机制,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开展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工作的通知》(财金〔2019〕62号)和财政部《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财金〔2019〕96号)要求,2020年2月,河北省财政厅牵头组织对2019年度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奖励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一、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明确评价目的。通过对2019年度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奖励资金开展绩效评价,为探索总结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有效路径,建立健全融资担保体系和风险补偿机制,力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树立标杆,打造样本,放大政策效果。
(二)制定评价方案。根据财政部和省级相关政策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河北省2019年度试点城市绩效评价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参照财政部《试点城市绩效评价指标》,通过征求科技、工信、金融监管、人民银行、银保监局意见,确定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三)组织实施评价。一是组织承德市、廊坊市开展自评。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承德市、廊坊市财政局联合金融监管、科技、工信、人民银行、银保监等有关部门,围绕考核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照绩效指标自评表进行自评打分,撰写自评报告;二是核实试点城市相关情况。由于疫情原因,绩效评价小组无法实地走访了解情况。省财政厅联合各部门有关专家,根据职责分工,通过线上多渠道核实承德市、廊坊市有关情况;三是组织线上评价打分。就试点城市政策落实情况,组织参评专家线上交流并打分。
(四)汇总评价结果。通过绩效评价,总结试点城市工作开展初步成效,评分决定是否收回奖励资金。
二、财政资金安排情况
(一)财政资金安排下达情况
2019年,中央财政安排我省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奖励资金8000万元,要求用于试点城市金融机构的民营和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或代偿,或用于试点城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补充。
2019年,省级财政下达承德市、廊坊市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奖励资金共计8000万元。
(二)承德市、廊坊市财政资金执行情况
2019年,承德市实际支出试点城市奖励资金4000万元,其中2000万元投入到“政银保”风险补偿“资金池”,另外2000万元用于补充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有限公司资本金;廊坊市实际支出试点城市奖励资金4000万元,用于补充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
三、资金整体评价情况
民营和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试点城市奖励资金在探索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有效模式方面,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承德市试点工作初步成效
承德市将2000万元奖补资金投入到“政银保” 风险补偿的“资金池”,按照1:5到1:10的倍数放大,带动金融机构向民营和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另外2000万元补充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有限公司资本金,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做大做强担保公司,提高担保公司资本金作用,放大担保公司的信用担保作用,进一步支持小微和民营企业发展,缓解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1、通过“政银保”模式,引导撬动金融机构放大放贷规模。承德市制定印发《承德市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财政提供风险补偿金、保险公司对银行贷款承保、银行对小微企业、种养殖大户等民营企业放贷的“政银保”模式,财政、银行和保险机构通力协作,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效应,撬动银行放大放贷规模。目前,市县财政部门注入“资金池”5.14亿元。按照1:5到1:10的“杠杆撬动”,以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本,以银行贷款带动小微企业、种养殖大户等民营企业发展。保险、银行机构积极介入,目前,人保、太保、中华联合三家保险机构负责对需要贷款增信的投保主体核保承保,承德银行、邮储银行、农行、信用联社四家贷款银行负责贷款发放催收。现已放贷36.37亿元,仅隆化县通过“政银企户保”金融扶贫模式放款3868笔,共计 55405万元。承德隆泉米业有限公司、承德格林食品有限公司等一大批民营和小微企业的融资困难得到解决,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新增风险补偿金将按照1:5到1:10的倍数放大,民营和小微企业可以得到河北银行承德支行、邮储银行承德支行提供的1亿到2亿的贷款支持,缓解经营发展中资金紧张且融资难问题。民营企业平均贷款余额将达到6000万元,贷款户达到260户以上;小微企业类贷款余额将达到1.2亿元以上,贷款户达到50户以上。金融机构小微企业、个人、农户不良贷款率不超过该机构承德地区平均不良贷款率的120%。
2、补充政府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承德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有限公司公司自成立以来先后与承德银行、农村信用社系统、村镇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承德分行等签订合作协议,并进行了实质性合作,累计办理担保业务2700余笔,金额150余亿元,其中与承德银行合作放大比例为9倍,累计办理981笔、金额55亿元;与农村信用社系统合作放大比例5-7倍,累计办理1149笔、金额55亿元;与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合作放大比例为10倍,累计办理68笔、金额约9亿元;与其他金融机构合作放大比例5-10倍,笔数502笔、金额31亿元,历年来为市中小企业办理担保业务累计增加就业岗位1.5万个,增加税收27亿元。预计新增注册资本金撬动银行支小助微担保贷款放大倍数不低于5倍,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性担保年末在保余额不低于1亿元,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性担保年末在保户数不少于25户。
(二)廊坊市试点工作初步成效
廊坊市通过补充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国兴公司资本金的方式运作试点城市资金,进一步增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核心作用。获得资本金补充后,国兴公司在资金实力、担保能力、抵御风险能力等方面得到进一步提高,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再担保等合作进一步加强,加大力度支持廊坊市中小微企业融资。
1、实施一体四翼战略,服务小微企业手段不断增多。国兴公司通过实施“一体四翼”发展战略,即以融资担保为主体,工程担保、信用评级、应急转贷、企业挂牌等业务为辅助,全力打造公司一站式中小企业融资综合服务平台,服务平台目前已初见雏形。注册资本金的增加将相应提高国兴公司单笔支持额度,进一步扩大支持企业范围。
2、壮大资金实力,服务小微企业能力不断增强。国兴公司通过规范运作,得到政府及合作机构的认可。随着资金实力的不断壮大,合作银行将不断增多,借助银行触角能够更好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可按企业要求匹配不同银行的服务。国兴公司通过不断丰富的产品线,累计支持300余家小微企业获得融资。2020年1月份,公司业务取得良好开端,融资担保业务落地13笔、金额2688万元(户均20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8笔,其中2000万元均为当年新客户,此外还有部分过会项目等待银行放款。
3、深入挖掘对接,项目储备能力不断增强。国兴公司通过各种形式的政银企融资对接会,充分宣讲公司担保政策,获取客户,建立了融资担保客户项目储备库,已经收纳入库企业千余家。公司特别在疫情期间专门推出六项举措支持企业融资,与政府部门及合作银行沟通相关信息,与有关企业提前对接,进行业务挖掘和项目储备,目前已经沟通大城、霸州、三河等地防疫物资生产企业5家,为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做好充分准备。
4、资金成效初现,新拓展业务有效落地。2020年1月份,国兴公司已运作的项目主要有:一是固安县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保函业务顺利启动,用低成本的保函取代保证金,支持工程建设单位参与京津冀重大项目工程建设,及城市路网、供热、供水管网及环境美化建设等,也为建设主管部门工程质量把关提供了更好的保障,已经落地业务2笔、金额6048.5万元。二是与广阳区住建局就棚户区改造项目达成一致,用公司信誉与工程质保金保函置换原来企业存在政府的保证金,首笔业务三个项目已经落地,保函金额合计7000万(释放的资金解决了7家上游企业的材料款和工资支付困难,其中涉及农民工1110人,工资额2688.89万元)。
四、绩效评价得分情况
根据承德市、廊坊市申报试点时填报的各项2019年度目标,参与评审的各部门专家对各项数据进行了核实,依据《工作方案》要求进行评分。经汇总,承德市评价得分为92.3分,廊坊市评价得分为76.3分。两市评价得分均超过70分,符合财政部《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财金〔2019〕96号)规定。
附件:承德市、廊坊市试点城市绩效评价指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