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按照工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0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要求,现将推荐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条件。申请认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应在制造业重点领域具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产业化突出成果,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申报材料编写要求按《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有关规定执行。
2.申报材料。按照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模板(详见附件1)编制,并提供相应证明所需附件。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需报送纸质材料原件一式四份,电子版一份。
3.审核推荐。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审查和推荐工作,并于5月17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企业汇总表、企业申报材料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2)。
驻冀央企及省属工业企业按照属地原则通过所在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
联系方式:王晓冉 0311-87908705(兼传真)
寄送地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02号123室(邮编:050071)
附件: 1.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 2.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企业汇总表.doc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