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保定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组织申报市级农业科技园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9       点击:1948     文章来源: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一号文件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要求,打造农业高新技术聚集、高端人才聚集、科技企业聚集、新兴业态聚集的农业科技园区,引领带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经研究决定,启动2020年市级农业科技园区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市级农业科技园区需符合《保定市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按照现代农业和创新驱动发展新要求,科技园区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园区建设规划,以种植业为主的园区连片面积原则上不小于1000亩、养殖业为主的园区大于全市规模养殖平均水平,且已完成了土地流转。
    (三)园区要具备一定的科技创新能力,有稳定的科技研发、推广队伍,对县域主导产业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科技园区要有健全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牵头组建科技园区建设领导小组,设立管理委员会,管委会主任由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立技术领导小组,有与园区建设规划相配套的资金、人才、科技等规章制度,有相应的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
    二、组织申报
    由农业科技园区所在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组织申报单位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向保定市科技局提出申请,市科技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采取会议评审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对农业科技园区的规划设计、现实基础、发展潜力等进行评审、论证,提出评审意见。
    三、推荐数量
    每个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可推荐申报1个农业科技园区。
    四、申报材料
    (一)《保定市农业科技园区申报书》(格式见附件1);
    (二)《保定市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格式见附件2)
    (三)《保定市农业科技园区三年建设实施方案》(格式见附件3)。
    五、申报时间
    请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推荐工作,于2020年5月31日前,将农业科技园区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式6份报送保定市科学技术局农村科技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bdskjjncc@163.com。
    联系人:保定市科学技术局农村科技处  曹磊    
    电话:3312061  3912600

    附件:1.保定市农业科技园区申报书(参考格式)
       2.保定市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参考格式)
       3.保定市市级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参考格式)


           
保定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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