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邢台市工业“双高”企业培育行动计划(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邢台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邢台市工业“双高”企业培育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邢台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30日
邢台市工业“双高”企业培育行动计划(2020-2022年)
为进一步培育发展各类科技型企业主体,促进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及高新技术产业健康发展,增强全市科技创新能力,按照市委市政府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基本思路
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赶超发展,以提升科技型企业创新能力为核心,坚持“企业创新主体、政府服务保障”的培育理念,构建多层次、分阶段、递进式的培育体系,着力培育发展一批增长速度快、发展前景好、科技含量高、从事高新技术产业的成长型企业,不断提高科技创新在全市实体经济发展中的贡献度。
二、总体目标
通过调查摸底、分类指导、重点培育、动态调整,建立100家科技成长型的工业“双高”企业培育库。到2022年底,力争全市“双高”企业达到50家;在“双高”入库培育企业中,每年培育“瞪羚”企业50家。
三、认定标准
(一)“双高”企业
企业须具有“高”“强”“好”的显著特征,拥有优秀的技术创新领军人物与经营管理团队,并建有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
“高”——企业技术水平高。企业应属于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先进制造与自动化、资源与环境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产品主要技术居国内乃至国际领先水平。
“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强。拥有研发机构及一批较高素质的研发人员。2020年—2022年三年企业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达3%以上,三年内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件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6件以上(含软件著作权(不含商标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国家新药)。
“好”——企业成长性好。2020年—2022年三年内企业营业收入、实缴税金、净利润三项指标中有两项指标实现翻番。2022年企业净利润或实缴税金比上年度增长20%以上,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
(二)“瞪羚”企业
1.企业当年营业收入500万元-1000万元规模的,同比增长35%以上;当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规模的,同比增长30%以上。
2.企业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当年新申请发明专利1件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2件以上。
3.企业拥有研发机构,当年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达4%以上。
4.企业产品应属于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主要涉及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先进装备自造、新材料及节能环保等,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且当年未发生重大环保、安全生产事故,节能减排达标。
四、重点措施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经过三年培育认定的市工业“双高”企业,给予每家企业高管团队10万元补助;以认定年度上一年所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按权责发生制产生的地方留成部分为基数,认定年度超基数部分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聚焦资源带动培育。支持入库培育企业建立新型企业研发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技术研发和成果转移转化机构,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参股设立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基金。深化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管理,加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培训和申报认定。对“亩产效益”高的企业,在创新要素配置方面给予倾斜。
(三)增强企业创新能力。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鼓励入库企业参与研究制定政府重大技术创新规划、计划、政策和标准。鼓励入库企业建立重大技术创新平台,围绕我市“3+2+2”产业实施各级各类重大科技项目。支持入库企业牵头实施产业集群协同创新重大项目,联合攻关产业重大关键技术,提升行业整体技术水平。
(四)引育创新创业人才。支持入库企业按照“企业提需求、政府给支持”的联合引才机制,大力引进“两院院士”、“燕赵英才”等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导企业与高校院所定向合作,加强大学生引进,加快培养企业急需的复合型、应用型技能人才及管理人才。
(五)提升科技服务水平。进一步扩大科技创新券补贴范围和额度,补贴入库企业购买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等科技服务的经费支出。
(六)深化科技金融结合。积极发展科技银行、科技担保和科技小贷,深入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保证保险、知识产权质押、科技贷款贴息等科技金融专项,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促进入库企业与资本市场深入对接,加速企业多渠道上市融资进程。
(七)开展合作交流活动。大力引进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及知名企业、研究机构等来邢设立研究院或技术转移中心。加快科技大市场建设,引进培育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为入库企业搭建中试孵化、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知识产权、风险投资、技术评估等平台,降低企业对外宣传和交流合作成本。
(八)实施专利质量标准品牌战略。构建知识产权体系,鼓励入库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贯标,布局核心知识产权。探索建立以企业主导产品和关键技术为主的个性化企业(行业)专利数据库,鼓励企业开展专利权金融和保险服务,深入实施质量标准品牌战略,创新管理模式,提高产品质量与水平,争创知名品牌、中国驰名商标,逐步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内外知名品牌。
五、工作保障
(一)建立培育工作机制。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精准理解、研究解决企业培育发展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建立市、县联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加强对本地区工业“双高”企业培育发展的组织领导和推动实施。市级有关部门和县(市、区)要指导督促企业制定三年发展路线图和年度推进计划,明确阶段性任务和年度预期目标。针对“双高”企业培育库内企业,每半年开展一次企业研发投入、专利、营业收入、利税等主要指标统计,强化重点培育企业的运行监测管理。实施动态管理机制,每年更新一次培育库,补充一批优质科技型企业,及时剔除问题企业。培育期满后,全市开展认定工作,对符合“双高”标准的企业,授予邢台市工业“双高”企业称号。
(二)加强精准服务。建立拥有100家企业的“双高”企业培育库,按照企业实际,提出年度目标和个性化培育措施,加强对每个培育企业的精准服务和精确指导。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简化政府办事流程,提高服务企业效率,引导和鼓励各类政府性和社会性服务资源积极为入库企业提供技术创新、科技金融、人力资源、知识产权、检验检测认证等方面的服务。
(三)完善监测考评。健全“双高”入库企业统计调查、季度发布及监测分析制度,坚持扶优汰劣,定期动态调整“双高”企业培育库。将“双高”企业培育工作纳入市对县区党政领导考核。每年开展一次评估,对符合“瞪羚”企业标准的入库培育企业,授予邢台市“瞪羚”企业称号。三年期满后,进行“双高”企业综合评估认定。
本行动计划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文中所涉及财政补助经费按照《邢台市科技领域市与市管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