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 山 市 财 政局
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
根据《唐山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办法》(唐人社字〔2018〕90号)和《唐山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唐人社字〔2017〕80号)精神,现就申报2020年度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2020年度全市新建2~3个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推荐2~3个省(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1.各级各类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
2.行业、企业(集团)职工教育培训中心(基地)。
已建成的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可选择其它专业建设方向再次申报国家级或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根据《关于加强生活服务业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的实施方案》(冀人社字〔2020〕126号)要求,省、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适当向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保育员、育婴员、健康照护师、医疗照护员、婴幼儿保教师等生活服务业相关专业倾斜。
(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围绕我市支柱产业、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选拔生产、服务一线的技艺精湛,且具有创新创造能力、社会影响力和带徒经验丰富的高技能人才,依托其所在单位新建3~5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推荐2~3个省(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培训、攻关、研修、传承、交流等活动。
(三)技能大师工作室升级计划。在已建成的省(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中,推荐2个带徒传技、技改攻关效果显著的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不少于10万元经费支持,专项用于技能大师工作室实训设备升级改造、技艺攻关等费用。
二、申报条件及程序
申报单位和个人的申报条件、申报要求及程序,严格按照《河北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办法和河北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办法》(冀人社字〔2013〕137号)、《唐山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办法》(唐人社字〔2018〕90号)和《唐山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唐人社字〔2017〕80号)规定执行,重点围绕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谋划相关专业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重点审核申报项目是否符合我市经济发展方向,申报条件、项目产出是否符合规定,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是否成效显著。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政策,确保推荐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评审资格。
(二)各县(市)区人社和财政部门负责所属范围内的推荐申报工作,共同出具推荐报告,其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院校由市级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推荐,市属及以上企业直接向市人社、财政部门申报。
(三)省级以上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含人社、财政推荐函2份,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和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装订成一册)一式15份、市级建设项目申报材料(推荐函2份,其他材料装订成一册)一式8份,请于6月8日前将纸质版与电子版一并报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与农民工工作处,逾期视为放弃。各级建设项目的申报书、实施方案、相关基础文件等资料,请登录tsszynljsc@163.com邮箱(密码:2802402)“文件中心”下载。
联 系 人: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与农民工工作处 郝端坤
联系电话:0315-2802402
联 系 人:市财政局社保处 马俊玲
联系电话:0315-2828875
邮 箱:pxc6699@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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