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唐政字〔2020〕9号)和政府办《唐山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唐政办字〔2020〕16号)等文件精神,经单位申报、归口管理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局党组会研究确定,拟对唐山高新技术创业中心等7家孵化器(众创空间)入驻的141家中小企业申请的房租、物业费,给予补贴资金320568.12元。现予公示,公示期从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7月19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提出,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方式,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提出的异议和超出公示期限提出的异议,均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唐山市路北区西山道3号市科技局
邮 编:06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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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孵化器(众创空间)入驻中小企业申请房租、物业费补贴情况汇总表
唐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