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秦皇岛市市级众创空间建设工作指引》(秦科技【2019】27号)要求,近日,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归口管理部门推荐申报的市级众创空间经实地考察、核实材料、质疑答辩和评审,现根据评审结果,拟认定“海院众创”(河北农业大学海洋学院)等4家众创空间为市级众创空间。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0年11月12日起至2020年11月18日止。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秦皇岛市科技局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非书面异议、匿名异议和公示期之外的逾期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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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