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关于聘请第三方机构评选2019年度市政府质量奖参与询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17 点击:1529 文章来源:
为扎实推进市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确保奖项的公平公正,保定市市场监管局作为市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在单位和评奖组织部门,计划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2019年度评选工作,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可以参与询价。具体条件如下:
一、确保参与评审工作的人员能熟悉运用《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2012)和《河北省政府质量奖评价标准》(2016)。
二、被选定委托机构应在《委托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评审工作。
三、资料审查和现场评审阶段均能组织(5-9人)的评审工作会。
四、资料审查和现场评审阶段均能确保具有工程师等中级以上职称或熟悉质量奖评审工作的质量管理专家或专业人员参与评审。
五、资料审查和现场评审阶段的评审结果均能提供评审报告。
六、评审服务费包括评审会议费、培训费、资料评审专家劳务费、现场评审专家劳务费、其他费用(含:代扣代缴专家费税金、管理费、交通费、食宿费等)均由第三方机构负责。
七、评审期间,成立由保定市市场监管局联络人参与的专业评审组。
符合以上条件的单位,携带企业简介、项目流程方案及项目报价表,同时准备(营业执照、依法纳税证明、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失信证明、项目工作人员证明、近三年业绩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于10月20日(含)前交至保定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处。
符合资格供应商满足3家以上即可开标,届时将由采购小组根据单位业绩、流程方案、项目报价等情况综合排名,择优选取,签订委托合同。
联系人:于鹏 电话:5979805 、18031293766
地址:保定市五四东路715号市场监督管理局(东院)三楼307室。
一、确保参与评审工作的人员能熟悉运用《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2012)和《河北省政府质量奖评价标准》(2016)。
二、被选定委托机构应在《委托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评审工作。
三、资料审查和现场评审阶段均能组织(5-9人)的评审工作会。
四、资料审查和现场评审阶段均能确保具有工程师等中级以上职称或熟悉质量奖评审工作的质量管理专家或专业人员参与评审。
五、资料审查和现场评审阶段的评审结果均能提供评审报告。
六、评审服务费包括评审会议费、培训费、资料评审专家劳务费、现场评审专家劳务费、其他费用(含:代扣代缴专家费税金、管理费、交通费、食宿费等)均由第三方机构负责。
七、评审期间,成立由保定市市场监管局联络人参与的专业评审组。
符合以上条件的单位,携带企业简介、项目流程方案及项目报价表,同时准备(营业执照、依法纳税证明、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失信证明、项目工作人员证明、近三年业绩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于10月20日(含)前交至保定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处。
符合资格供应商满足3家以上即可开标,届时将由采购小组根据单位业绩、流程方案、项目报价等情况综合排名,择优选取,签订委托合同。
联系人:于鹏 电话:5979805 、18031293766
地址:保定市五四东路715号市场监督管理局(东院)三楼307室。
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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