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以下简称国家《通知》,详见附件1)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共同组织我省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和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推荐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条件
关于重点“小巨人”企业,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第一批(2019年)和第二批(2020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范围内,同时符合国家《通知》及附件《XX省份第X批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作实施方案》中所列条件的企业。关于示范平台,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或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国家(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范围内,同时符合国家《通知》附件《XX省份第X批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作实施方案》中所列条件的示范平台。
二、申报工作要求
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抓紧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按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小巨人”企业和示范平台自愿申报,填报提供国家《通知》附件3、附件4相关内容以及本通知附件2、附件3中“小巨人”企业(示范平台)申报材料,务于2021年3月1日前,将推荐申报报告(加盖公章纸质版一式四份)、企业名单汇总表、“小巨人”企业(示范平台)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统一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联 系 人:李延军 王立杰
联系电话:0311-87802550、87800812
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02号(050051)
附件:1.《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2.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材料 3.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要求和申报材料.doc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财政厅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