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冀工信信产函〔2021〕83号)精神及市工信局相关通知要求,请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积极进行申报,2月28日前登录系统完成注册和申报信息填写,并于3月1日前将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jkjcyc@163.com,项目申报书(每个项目4份)报送至高新区经济发展局(管委会316办公室),纸质版材料内容应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
附件1:报送信息汇总表
附件2:省工信厅(冀工信信产函〔2021〕83号)
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21年2月9日
(联系人:戴伟川,联系电话:85962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