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2020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7-08       点击:960     文章来源:
一、项目概述
    保定市科学技术局根据全市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结合地区发展重点支持方向,组织拟订全市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年初科技经费预算,设立预算专项科目,研究提出全市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研究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全市科技资源的配置并对经费使用进行监督。研究拟定科技计划、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政策引导类计划并组织实施;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加强科技成果的推广。
    二、资金使用和预算安排

    保定市科学技术局编制年初科技经费预算,设立科技条件平台建设、双创平台建设、科技企业培育与发展、厅市会商专项等16个预算专项科目,预算资金7300万元,全部从财政拨款中列支。由于预算调整(压减),实际到位资金6620万元,实际拨付资金662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拨付率100%,拨付明细如下:


    三、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本次绩效自评主要包括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分析评价三个阶段。前期准备时组织本次绩效自评相关人员全面学习政策,学习有关《保定市市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管理办法》、《保定市市级预算绩效重点评价管理办法 》等涉及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的政策文件,确保评价工作充分把握相关政策。组织实施时合理调配人力,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次绩效评价工作。
    1. 前期准备
    (1)成立自评工作组。
    (2)开展前期调研。
    (3)明确项目绩效目标。
    (4)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5)确定绩效评价方法。
    (6)设计资料清单。
    (7)制定评价实施方案。
    (8)评价实施方案论证。
    2. 组织实施
    (1)下达绩效自评通知。根据评价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要求,拟定绩效自评通知书,明确评价任务、对象、实施机构、时间和工作安排、评价内容、需提供的资料等。
    (2)资料收集与核查。对所有项目实施部门报送的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梳理,分析核实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3.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四、项目管理绩效情况
    (一)立项定位
    1.设立依据
    所有的预算科目都有相应的设立依据。例如科技条件平台建设补助经费(含院士工作站)的设立依据为《保定市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八条措施(暂行)》(保市政〔2014〕2号)。科技企业培育与发展经费的设立依据为《保定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关于支持科技服务机构的政策措施》(保市政科字〔2017〕16号)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通过科技经费预算设立,安排保定市科技计划专项,这是市财政为支持科学研究与创新,加强科技与经济结合,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主要用于支持我市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承担的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科技事项。具体工作为:(一)年初确定年度科技经费预算安排方案;(二)适时发布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三)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征集科技项目;(四)项目通过专家评审;(五)项目承担单位签定计划项目任务书。
    3、绩效指标设立情况
    绩效指标按照绩效评价要求设立了项目申报、申报内容完整性、项目完成率、产出指标、效果指标、资金落实情况、资金落实及时性、资金使用率、资金支出合规性、会计核算等指标。指标设定清晰准确、完整科学合理。
    (二)组织管理
     保定市科学技术局按照《保定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保定市市级科技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规定管理预算项目和拨付预算资金。
    (三)财务管理
    保定市科学技术局会同保定市财政局参照《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制定了《保定市市级科技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在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执行了相关制度,会计核算符合要求,审批支付手续齐全,财务资料真实完整。
    五、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河北立中集团退城搬迁补偿经费
    根据《保定市财政局关于政府专题会议纪要“河北立中集团退城搬迁资金补偿”事宜的报告》批复,安排河北立中集团退城补偿经费750万元,用于河北立中集团退城搬迁科技资金补偿。实际拨付资金750万元,无财政剩余资金,资金到位率100%,拨付率100%。
    2020年保定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


    2.保定中科燕园科技创新建设经费
    依据关于继续支持保定中创燕园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科技创新的批示,安排保定中创燕园科技创新建设经费500万元,用于支持保定中创燕园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科技创新建设。实际拨付资金500万元,无财政剩余资金,资金到位率100%,拨付率100%。
    2020年保定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



    3.科技创新券专项经费
    依据《保定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保科字[2019]46号),安排科技创新券专项经费300万,用于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开展科技创新,提高了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和创新水平的提升。实际拨付资金300万,无财政剩余资金,资金到位率100%,拨付率100%。
    2020年保定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

    4.3S双创社区协同创新能力建设经费
    依据《保定市科学技术局保定同方智慧园区运营有限公司共同推进协同创新能力建设协议书》的内容,安排3S双创社区协同创新能力建设经费100万元,用于3S双创社区系统协同创新能力建设。
    2020年保定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


    5.科技条件平台建设补助经费(含院士工作站)
    根据《保定市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八条措施(暂行)》,安排科技条件平台建设补助经费(含院士工作站)480万元。下达33项平台建设和2项院士工作站建设计划,推动了我市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了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了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实际拨付资金480万元,无财政剩余资金,资金到位率100%,拨付率100%。
    2020年保定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


    6.科技企业培育与发展经费
    根据《保定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关于支持服务科技服务机构的政策措施》(保市政科字[2017]16号)安排科技企业培育与发展经费1850万元。实际拨付1849.7万元,用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
    2020年保定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


    7.市级农业科技园区及星创天地建设经费
    根据《保定市市级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保市政科字[2014]24号)安排市级农业科技园区及星创天地建设经费150万元,用于市级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建设。全部拨付到位。
    2020年保定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二批)

    8、科技特派员经费
    根据《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促进农村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保政办发〔2017〕6号),安排科技特派员经费100万元,选派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专业技术骨干科技特派员,进驻农村科技园区、特色产业基地、科技型企业等,深入开展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技术服务。第一批计划下达50万元,第二批下达50万元。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2020年保定市科技计划项目


    9. 市科学技术奖励经费
    根据《保定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安排科学技术奖励经费115万元,为鼓励科技创新,加速我市科学技术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对科学技术进步作出突出贡献的公民和组织进行奖励。
    2020年保定市科技进步奖资金使用情况:预算115万元,实际使用金额114.9986万元。市突出贡献奖两人,每人奖金50万元,专家评审费9.76万元,评奖系统网络维护费2万元,证书印刷费3.2386万元。剩余资金予以上缴。拨付率99.99%。
    科学技术奖励的导向和激励作用不断增强,崇尚科学,尊重知识,激励创新创业的氛围不断增强,推动了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
    10、市科技成果转移示范机构建设经费
    根据省政府《关于吸引更多京津冀科技成果到保定转化孵化整改工作方案(2018-2020)》,安排市科技成果转移示范机构建设经费30万元,用于省级科技成果转移示范机构认定,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2020年保定市科技计划项目(第四批)

    11.科技招商经费
    根据河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科技招商工作促进产业技术升级的指导意见》(冀科外[2010]24号),设立科技招商经费60万元,用于科技招商、开展科技成果推介、交流、展览等,加强科技创新合作与交流,促进产学研结合。发挥创新型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推动企业科技创新发展。资金实际到位60万元,实际拨付10.7343万元,剩余资金予以上缴,无资金滞留。
    12.项目管理经费
    根据《保定市市级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保市政科字[2014]10号),安排资金100万元,用于科技专项管理。市科技局按照管理流程,对申报的科技项目进行实地考察,走访调研,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项目进行评估打分,确定立项项目,对项目进行全程监督及验收管理。实现了各类科技管理业务工作谋划到位、开展有序,助推科技事业发展能力提升。资金实际到位100万元,实际拨付75.69583万元,剩余资金于以上缴,无资金滞留。
    13.保定市引才引智专项经费
    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引进外国人才工作实施办法》,安排保定市引才引智专项经费100万元,用于“高精尖缺”人才引进、引智平台、引智项目建设。该项目到位资金100万元,实际拨付资金100万元,无财政剩余资金,资金到位率100%,拨付率100%。
    2020年保定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二批)

    14.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编制
    根据《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四五”规划前期课题研究计划的通知》,安排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20万元,用于编制保定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该项目到位资金20万元,实际拨付资金20万元,无财政剩余资金,资金到位率100%,拨付率100%。
    2020年保定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

    15.科技统计经费
    根据《河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企业单位科技统计调查名录核定工作的通知》(冀科综函[2019]64号)、《河北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冀科政函[2019]73号)、《河北省科技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地方财政科技支出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冀科综[2019]7号),安排科技统计经费,用于支持科技统计工作。该项目实际到位10万元,实际拨付10万元,无财政剩余资金,资金到位率100%,拨付率100%。
    2020年保定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


    16、厅、市会商专项
    为加强保定市科技计划厅市会商专项管理,进一步整合我市科技资源,提升科技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根据《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保定市人民政府2018-2020科技创新战略合作协议书》和《保定市市级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以及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制定了《保定市科技计划厅市会商专项管理办法》,安排建设经费1935万元。支持重点产业领域、高性能新材料产业、创建研发平台、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等,为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区域科技创新能力,推动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提供了科技支撑。该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935万元,实际拨付资金1935万元,无财政剩余资金,资金到位率100%,拨付率100%。



    (二)预算调整情况

    1、预算经费压减情况

    2、预算调整情况
    根据《保定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调整2020年科技专项经费预算建议的报告》(保科字〔2020〕48号),为落实好我是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和第七十八次常务委员会议精神,本着节约使用科技经费的原则,经局党组研究,建议对2020年科技专项经费预算“厅市会商专项经费”进行调整,弥补“市科学技术奖励经费”专项资金不足,调整金额60万元,使“市科学技术奖励经费”增加到115万元,用于2020年度2项保定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和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工作经费支出。
    (三)绩效目标效益情况
    1.推动研发投入持续增长。加强政策措施宣传和政策辅导培训,让企业享受到政策红利,切实提升创新获得感,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2.培育壮大企业创新主体,进一步推动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一批有潜力的企业加速成长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加强分类指导,提供个性化服务,提高帮扶企业的精度。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根据成长需求,进行梯度培育、差异扶持,推动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和质量双提升。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力争新增100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新增100家以上。
    3.提升我市创新平台建设质量。聚焦产业发展需求和关键技术研发,推动谋划、生成、落地、建设一批科技创新平台。实现新增市级以上创新平台10家以上。
    4. 提升了科技成果转化效果。努力破解科技成果实现产品制造、产业发展转化的瓶颈,拓展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广度。
    5.促进了科技创新开放合作。持续加强与京津、雄安新区的对接,开展科技合作,推动实现京津疏解、保定承接、雄安引领、保定支撑、深圳北上、保定落地。
    六、综合评价结论
    预算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效果,资金使用合规,管理科学,资金到位及时,资金到位率100%,资金拨付率接近100%。
    预算项目组织实施得力,项目绩效指标基本达到预期目标,满足了社会需求。提升了创新平台建设质量,推动了双创平台专业化发展、培育壮大了企业创新主体,进一步推动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聚焦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了产学研融合发展、加快了县域创新驱动发展。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进一步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有些指标设置的过于笼统,不够具体,量化指标不够准确,不易评价。
    (二)进一步提高预算资金的拨付率。有个别预算资金结余退回现象,没有达到100%的拨付,影响力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进一步提升预算资金使用的经济社会效益。2020年,全市培育新增或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为164家,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1186家。2020年,全市新增众创空间17家,总数达到127家。虽然超额完成了任务指标,但仍有提升空间。对创新、创业的扶持作用以及对科技成果的转化作用有待进一步提升。
    八、改进措施
    (一)加强专项资金监督管理。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合同书的执行期限按时完成任务。项目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监督检查制度,对重点项目实行动态跟踪,针对项目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制定解决方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任务。
    (二)规范专项资金核算过程。项目承担单位对账务处理要及时更正、调账,要按规定对专项资金设置转账核算。
    (三)完善相关风险应对措施。项目主管单位应根据项目立项、项目过程监控及项目验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制定相关的具体风险应对措施。
    (四)提升创新创业质量。项目主管单位应积极开展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和教育培训,坚持问题导向,补足短板,提升创新创业的质量和效益。

    附件:

    1、河北立中

    2、保定中创燕园科技创新建设经费

    3、科技创新券专项经费

    4、3s双创社区协同创新能力建设经费

    5、科技条件平台建设

    6、科技企业培育与发展经费

    7、市级农业科技园区及星创天地建设经费

    8、科技特派员经费

    9、市科学技术奖励经费

    10、市科技成果转移示范机构建设经费

    11、科技招商经费

    12、项目管理经费

    13、保定市引才引智专项经费

    14、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编制

    15、科技统计经费

    16、厅市会商专项(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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