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申报2022年度河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通知》(冀科外函〔2021〕15号)的文件要求,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做好河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下简称“国合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明确如下。
一、推荐报送要求
1.各项目申报单位应对申报项目条件的真实性负责,对项目申报书中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申报书及佐证附件材料须完整规范。
2.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单位参照市项目归口管理权限,要严守法律责任和纪律责任,对国合基地审查推荐进行严格把关,汇总符合省级申报要求的国合基地,在2021年7月31日前将纸质版胶装成本册一式四份、《河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含实施方案)电子版为WORD版或WPS版格式及《河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汇总表》一份,报送至市科技局招商与合作处,电子版发邮箱:kjzsyhzc@126.com。
二、咨询方式
省科技厅业务咨询电话:0311-86251062 85889240
市科技局咨询电话:招商与合作处 2802552 13933354229
附件:省科技厅关于《申报2022年度河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通知》(冀科外函〔2021〕15号)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河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通知冀科外函〔2021〕15号.pdf
唐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