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工信明传〔2018〕63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省有关行业协会:
为落实省政府《关于支持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冀政字〔2017〕36号),根据省财政厅、省工信厅《河北省工业设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18〕3号)和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资助工业设计成果转化操作规程(试行)>等文件的通知》(冀工信产业〔2018〕164号)有关要求,现将《河北省2018年知名工业设计奖获奖奖励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和《河北省2018年工业设计重大活动申报指南》(附件2)印发你们。请各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审查审核等工作,按时上报相关申报材料。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8年5月10日
河北省2018年知名工业设计奖获奖
奖励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河北省工业设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18〕3号)和《河北省奖励知名工业设计奖获奖项目操作规程(试行)》(冀工信产业〔2018〕164号)有关规定,制定并发布本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条件
申报对象:河北省内获得国内和国际知名工业设计奖项的单位(包含设计方和成果使用方,一个项目仅限一方申报)。
申报条件:
(一)依法在河北省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从事工业设计相关活动的单位。
(二)2016年(含)以来获得德国iF奖和红点奖、美国IDEA奖、日本GMARK奖等国际知名工业设计奖项和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
二、奖励标准
(一)对获得iF设计金奖、红点之星、红点至尊奖的单位,每项给予50万元人民币奖励;
(二)对获得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的单位,每项给予20万元人民币奖励;
(三)对获得iF和红点其他奖项(产品奖、传达设计奖、包装设计奖、概念设计奖等)、IDEA奖、GMARK奖的单位,每项给予10万元人民币奖励。
奖励实行总额控制、无偿资助、自愿申报、社会监督的原则。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按本指南要求填报《河北省2018年知名工业设计奖获奖奖励项目申报书》(附件1)及相关附件,经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初审并审验获奖证书原件后,向我厅提交申报材料。
河北省2018年工业设计重大活动
申报指南
根据《河北省工业设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18〕3号)和《河北省资助工业设计重大活动操作规程(试行)》(冀工信产业〔2018〕164号)文件有关规定,制定并发布本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依法在河北省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从事工业设计相关活动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社会机构和政府部门。
二、支持范围
2018年已举办或拟举办的工业设计重大活动。
工业设计重大活动,是指对促进全省工业设计发展,提升各细分行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设计水平,营造工业设计发展氛围以及推进工业设计国际交流合作具有重要影响的品牌活动。包括政府部门举办的全国性或国际性的设计会议、展览、大赛等重大活动,以及由行业协会、高等院校、产业园区、社会机构等在工业设计领域组织的具有较大影响力的行业资讯、设计对接、宣传推广、设计竞赛、成果展示和高端论坛等服务活动。
三、申报条件和原则
申报活动分事前资助和事后资助两种形式。
(一)事前资助主要资助由省政府或省政府委托举办的“一赛一周”等非营利性、面向国际的工业设计重大活动。事前资助的工业设计重大活动,经省政府批准举办,有详细的活动工作方案和经费预算,活动规格为国际性,活动预算投入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事后资助主要资助经政府有关部门同意,由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社会机构和政府部门自行举办、市场化运作、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面向全国的工业设计服务活动。事后资助的工业设计重大活动,必须经政府有关部门同意,有详细的活动工作方案和经费预算,在国内细分行业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活动投入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项目资助实行总额控制、无偿资助、自愿申报、专家评审、专项审计、政府决策和社会监督的原则。
四、资助范围和标准
资助范围为重大活动的场地租赁费、搭建费、设备租赁费、宣传费、嘉宾邀请费、接待费、设计费、印宣品制作费和摄影摄像费等。
资助标准:
(一)事前资助的非营利性工业设计重大活动,按照省政府批准的经费预算执行,项目经费使用执行合同管理。
(二)事后资助的市场化运作的工业设计重大活动,根据实际规模、支出和效果,按不超过专项审计的项目实际支出费用5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
五、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按本指南要求填报《河北省2018年工业设计重大活动申报书》(附件1)及相关附件,经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初审后向我厅提交申报材料。省有关部门、省级行业协会主办的工业设计重大活动可直接向我厅提出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