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双创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众创载体的建设和发展,引导一批有条件的众创空间向专业化、市场化、网络化发展,根据《西安市市级众创空间管理与资助办法》(市科发〔2018〕23号),市科技局将于近期开展2018年第一批市级众创空间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向所在区域的双创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二)各区县、西咸新区、开发区双创管理部门受理申请材料,并根据《西安市市级众创空间管理与资助办法》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对申报空间进行实地考察。
(三)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双创管理部门以正式文件报送推荐汇总表及实地考察报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a_zckj@163.com);辖区内各众创空间申请材料一式五份统一报至科技局。
(四)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对通过评审拟认定的申请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市级众创空间,并按照规定给予资助。
二、注意事项
(一)申请本次认定的众创空间需满足运营满12个月(截止2018年6月30日)等条件(详见附件3《西安市市级众创空间管理与资助办法》)。
(二)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双创管理部门应在2018年7月31日前将推荐汇总表及申报材料提交至市科技局。
(三)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组织好市级众创空间认定推荐工作。
三、受理方式
报送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北大街118号宏府大厦B座923室
联系人:刘奇瀑
朱学战 联系电话:88405044
四、投诉建议
市科技局和市财政局坚决维护项目申请单位的合法权益,并诚恳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西安市科技局机关纪委电话:86786660)。
附件:1.西安市市级众创空间认定推荐汇总表.docx
2.西安市市级众创空间申请材料目录.docx
3.西安市市级众创空间管理与资助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