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发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18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8〕83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河北省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冀工信科节函〔2018〕627号)的有关要求,2018年,我厅将继续在全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组织开展“质量标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质量标杆申报
(一)重点遴选方向
2018年,我厅将从全面质量管理和“互联网+”应用两个申报方向,遴选12个左右具有适用性、有效性、先进性的全省质量标杆先进经验。
1. 质量管理方向。遴选企业应用全面质量管理及六西格玛、可靠性、精益生产、卓越绩效、质量管理体系等先进质量理念、模式和方法(技术),促进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提高质量和效益,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典型经验。
2.“互联网+”方向。遴选企业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提高产品、服务质量和顾客满意水平,促进模式创新的典型经验。重点挖掘企业在“质量管理流程信息化”“生产过程集成协同操作”“远程个性化定制”“云端售后服务”和“远程监测维护”等方面的有效实施案例。
(二)质量标杆的推荐
请各市局和雄安新区改发局认真做好2018年省级质量标杆遴选和推荐上报工作。各市和雄安新区可择优推荐不少于1个典型经验。申请参加省级质量标杆遴选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遴选标准详见附件1。申请企业请按照《质量标杆编写说明》(附件2)编写质量标杆申报材料,并附推荐单位意见。纸质材料一式2份加盖公章,请于2018年10月26日前报送省厅科技与节能综合利用处(电子版发邮箱)。
二、质量标杆经验交流
2018年10-12月,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拟组织河北省工业企业质量标杆经验交流学习活动。届时将为获得2018年度质量标杆企业授牌,国家级、省级质量标杆企业将进行大会经验交流,现场参观优秀“质量标杆”企业,开展质量对标学习交流活动。
三、深入推广质量标杆经验
各市局和雄安新区改发局要组织本地企业开展质量标杆对标实践活动,引导企业推广标杆经验。利用网站、报刊等多种媒体宣传“质量标杆”典型经验,扩大质量标杆活动的社会影响。
省政府已将开展质量标杆交流活动列入各级政府年度考核目标之中,每年都将对此进行考核。各市局要高度重视、积极推动,认真做好推荐质量标杆工作,并组织开展好交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