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赤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0〕53号)要求,现将我区相关复核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我区参加复核评价的企业为内蒙古中环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内蒙古天奇中蒙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请企业按照附件要求认真编写评价材料,评价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word/excel电子光盘版一份,务于4月20日前报送自治区工信厅科技电子处。
二、请你们督促企业认真编写评价材料,并按时报送。对未在规定时间报送或年度评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工信部将取消其资格。
联 系 人:武震宇
联系电话:0471-6965385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大街19号财政厅办公楼1813室
附 件: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评价材料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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