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开发银行专项支持工业通信业重大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工业通信业重大项目专项优惠贷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优惠贷款政策
国家开发银行设立2500亿元制造业专项贷款,对符合要求的工业通信业重点企业、项目,在贷款定价、准入门槛、审批流程、规模保障等方面实施差异化优惠支持政策。
二、支持领域和遴选标准
(一)支持领域。重大在建、新开工(或将开工)的工业通信业项目,具体包括三类:一是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和医药制造等领域产业链强链补链项目;二是传统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高端化技术改造项目;三是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等新型基础设施项目。
(二)遴选标准。一是总投资10亿元以上且有融资需求的项目;二是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具有经济可行性,已完成或近3个月内可以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和相关必要的审批(或备案)程序;三是企业主营业务清晰、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状况稳健(原则上,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不低于50%);四是企业诚信度高、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评级高,实际控制人专业素养高、道德水平好,管理团队稳定。
三、工作流程
(一)积极组织申报。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真梳理本地区符合条件的项目,填写《拟支持重点项目清单》(附件1),上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对上报项目进行汇总,及时与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对接相关事宜。
(二)确定支持项目。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按照独立审贷、自主决策、择优支持、严控风险的原则,选择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确定授信意向后,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形成拟支持重点项目清单,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开发银行。项目清单实行动态更新。
(三)项目审核确认。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开发银行对上报的重点项目,分别就产业政策、信贷政策等进行审核。
(四)加强政策协同。对于获得上述信贷支持的项目,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相关试点示范时优先考虑,推动开展“投贷联动”合作,加强项目跟踪调度,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国家开发银行加快信贷投放,加强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地方政府相关政策的协同联动,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做好项目跟踪服务,对暂不具备贷款条件的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管理,积极进行辅导培育。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盟市工信局确定1名联络员,于5月11日前报送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投资规划处)。
(二)请于5月20日前完成第一批拟支持重点项目报送工作。后续每月20日前完成报送工作。
联系方式:0471-4824657。
附件: 1.拟支持重点项目清单
2.联络员信息报送表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