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坚决整治涉企违规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实施方案》已经省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6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坚决整治涉企违规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坚决整治涉企违规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国市监竞争〔2020〕9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复工复产,坚决整治涉企违规收费,保障惠企价费政策落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使命担当,积极主动作为,组织精干力量,大力查处涉企违规收费行为,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优化营商环境,为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保驾护航。
二、主要任务
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围绕企业反映强烈的堵点难点问题,深入扎实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将落实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各项降价降费惠企政策作为重中之重,严厉查处不落实停征免收有关收费项目、不按要求降低收费标准和违规转嫁成本等行为,坚决防止借疫情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保证金等行为,确保每一项惠企政策落实到位。
(一)治理商业银行等企业融资相关收费
贯彻落实银保监会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收费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18号)要求,抽查部分商业银行贷款环节价费行为。
重点查处:商业银行不落实小微企业“两禁两限”政策(禁止向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违规收取有关信贷资金管理费用;利用贷款强势地位捆绑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强制企业购买保证保险;将贷款业务及其他服务中产生的尽职调查、押品评估等相关成本转嫁给企业承担;对于小微企业融资,以银行作为借款人意外保险第一受益人的,银行未承担保险费用等。
(二)治理供电、供气等公用事业收费
加强供电、供气领域价格收费监管,严格落实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用气价格、支持性两部制电价等政策。指导公用企事业单位公示所有收费项目、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价格合理的服务,不得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的服务条件,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不合理费用。抽查部分供电、转供电、供气企业收费情况。
重点查处:擅自制定收费项目或标准、对已取消项目继续收费等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行为;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服务条件,收取不合理费用的行为;转供电主体违规在转供环节加收费用,未将降价优惠传导给终端用户的行为等。
(三)治理公路、铁路等物流领域收费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0〕10号)精神,规范高速公路救援机构、铁路专用线代维收费行为,督促落实铁路专用线领域收费目录清单和公示制度。抽查部分高速公路救援机构、铁路专用线运营单位的收费情况。
重点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对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查处国铁集团所属铁路企业未执行运杂费迟交金、货物保价费、声明价格费、集装箱延期使用费、货车篷布延期使用费、货车滞留费阶段性减半收费政策的行为等。
(四)治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收费
督促各行政机关严格落实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抽查部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收费情况及审批程序。
重点查处: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行为;行政机关将其应当委托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技术性服务费用转嫁给企业承担的行为;纠正违规设置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增加企业负担的行为等。
(五)治理行业协会商会收费
抽查部分行业协会收费情况,重点对具有法定职责、承担行政部门委托或授权职能、与政府部门尚未脱钩的行业协会进行抽查。
查处利用行政资源强制服务、收费,违规收取评比达标表彰费等行为。
(六)治理港口、检验检疫等进出口环节收费
沧州、唐山、秦皇岛市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梳理港口进出口环节各项价费政策,对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开展抽查,继续配合财政、口岸等相关部门大力清理口岸环节收费,督促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抽查部分检验检疫、港口等机构收费情况。
重点查处:检验检疫环节强制服务收费,违规收取出入境检验检疫费;港口环节拖轮、围油栏企业变相提高标准收费,未阶段性降低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港口、船公司、物流堆场、熏蒸消毒等领域的乱收费、不合理收费行为;各类中介明码标价不规范等行为。
三、实施步骤
自2020年6月开始至11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广泛宣传发动(6月30日前)。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全面梳理、汇总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降价降费政策,利用单位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广泛宣传,使企业全面了解政策。进一步推进涉企收费事项公开透明,督促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全面落实涉企收费公示制度,让企业明明白白交费。
第二阶段:开展检查抽查(7月1日至10月31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国家和省已出台政策落实情况的调研,同时利用12315举报平台,广泛收集降价降费政策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线索,以企业反映问题较多或较集中的企事业单位为重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抽查。根据不同行业的具体情况,分别确定抽查比例。
第三阶段:全面分析总结(11月1日至11月30日)。各地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梳理,监督违法违规单位完成彻底整改,深挖问题根源,认真研究制定阻塞漏洞的具体措施,杜绝乱收费。总结整治行动成效,形成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迅速行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统筹力量做好专项治理工作。要精心组织案件查办,对有令不行、阳奉阴违、甚至借疫情变相乱收费的单位,要从严从重依法查办,彰显国家减费治乱、保市场主体、促经济发展的坚强决心。
(二)强化舆论监督。充分发挥12315平台作用,提高投诉举报处理效率。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乱收费典型案例,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发挥震慑作用。
(三)开展督导调研。省局将适时对各地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指导及现场抽查。各市市场监管部门也要加强对基层工作指导,形成上下工作合力,达到规范行为、巩固成果、严防反弹的工作效果。
(四)按时报送情况。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省局反映。各市市场监管部门要每月汇总《涉企收费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及简要工作进展情况,每月26日前报送,并于2020年11月25日前报送有情况、有问题、有治理成效、有政策建议的工作总结,同时报送1-2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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