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配合自治区科技厅做好组织2020年度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备案工作,现将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备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研读《通知》并组织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通知内容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自治区级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单位需2018年前(含2018年)已被认定为呼和浩特市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并稳定运行两年以上。各旗县区、开发区认真筛选。
二、各申报单位需提供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并附电子版。
三、各旗县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对推荐单位进行信用审查。
四、由申报单位所属旗县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统一行文推荐并于2020年9月25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科技成果推广中心。
五、联系方式及材料报送地址:
(一)呼和浩特市科技成果推广中心
联 系 人:王勐磊,联系电话:4366086
地 址:赛罕区晨光街2号呼和浩特科创中心1211室。
(二)高新技术与产业化科
联 系 人:成 博、贾瑞生,联系电话:6373683
地 址:赛罕区晨光街2号呼和浩特科创中心1201室。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备案工作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8月27日